
CB認證(國際電工委員會認證)是一種國際性的產品認證制度,旨在證明產品符合國際標準要求,并獲得國際認可。CB認證由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起和管理,是一種全球通用的產品認證制度。
CB認證的核心目標是通過在參與國家的實驗室中進行測試和評估,驗證產品是否符合國際標準要求,以確保產品的質量、安全性和符合性。獲得CB認證的產品可以在參與國家之間流通和銷售,無需重復測試和認證。
參加CB體系的國家共有54個:
亞洲:中國;韓國;日本;泰國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印度;以色列;阿聯酋;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巴林
歐洲:英國;愛爾蘭;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挪威;瑞典;芬蘭;俄羅斯;丹麥;波蘭;荷蘭;比利時;德國;捷克;奧地利;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匈牙利;瑞士;意大利;白俄羅斯;烏克蘭;羅馬尼亞;希臘;土耳其;塞爾維亞;克羅地亞;保加利亞
大洋洲:澳大利亞;新西蘭
美洲:美國;加拿大;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哥倫比亞
非洲:南非;肯尼亞;利比亞
除以上國家外,其他國家不適用
可頒發CB證書的中國機構有(IECEE有備案的機構)7家:
廣東質檢華測認證有限公司(GDCTC)
香港認證中心有限公司(HKCC)
中維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中國質量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CQM)(方圓標志認證集團)
賽寶認證機構(賽寶)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
中國通用認證中心(CGC)
除上述7家機構外,其他機構均無備案、無授權。
由IECEE發布的最新的IEC標準來看,一共有23個種類的產品需要做CB測試:
1、電池
2、電纜和電線
3、電容器
4、家用電器的自動控制開關和器具開關
5、能效
6、電動汽車
7、網絡安全
8、電磁兼容
9、家用及類似用途設備
10、工業自動化
11、安裝附件及連接器件
12、信息技術及音視頻設備
13、照明設備
14、測量、控制和實驗室設備
15、醫療用電氣設備
16、雜項類
17、信息技術及辦公設備
18、低壓大功率開關設備
19、安裝保護設備
20、光伏設備
21、安全變壓器及類似設備
22、便攜式電動工具
23、電子娛樂設備
獲得cB測試證書的企業有利于產品出口用于家庭、辦公室、車間和類似場所的電工產品"直接涉及人身的安全,這類產品在一部分國家中實行強制性認證,即取得該國的認證合格證書后,才允許出口到該國,并在該國市場上銷售。即使在未實行強制性認證的國家中,消費者為了自身的安全,都愿意購買經過認證而帶有認證標志的產品。
因此,大的百貨商店也只銷售經過認證的產品,在售價上也高于未經認證的產品,正如我國賣給香港商人的電動工具,他們對取得CB證書的產品比未經認證的產品,開價每個多2美元,經過認證的產品能保障用戶的人身安全,容易銷售而售價也相對要高。
此外,企業銷售未經認證的產品還承擔著賠償損失的風險,一旦判定由于產品帶給消費者人身或財產的損失,企業有賠償的責任。出現這種事故將給我國在國際市場上帶來不良的后果,這類產品在國際貿易中就難以找到客戶。因此,不僅在經濟上受到損失,同時也喪失了信譽。
一般申請人應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獨立實體。,其他要求暫無。
1.關于CB測試證書的申請,應注意以下幾點:
a.CB測試證書的申請可以由申請人提交給任一覆蓋該產品范圍的“發證/認可”NCB;
b.申請人既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得到授權,代表制造商的實體;
c.申請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國家中生產產品的一個或多個工廠。
d.位于沒有IECEE成員機構的國家內的申請人/制造商/工廠需要為每份CB測試證書支付額外的費用,150瑞士法郎,以補償體系的運行成本,這一費用由受理CB測試的NCB收取,并將打入IECEE的賬戶內。
e.申請人可以要求NCB根據產品銷往國的國家差異測試產品。
2.制造商要獲得目標市場的產品認證包含以下程序:
a.向目標國家的NCB提交申請;
b.CB測試證書;
c.CB測試報告(可以包括國家差異);
d.當目標市場的NCB要求時,向其提供產品樣品;
要求樣品的目的是為了證實產品與最初發證NCB測試的產品是一致的,而且已經覆蓋了國家差異。
3.國家差異國家差異是某個國家的標準或法規與相應的國際標準之間的差別,所有加入CB體系國家的國家差異都提交給IECEE秘書處,并發布在CB公報上。
認證費用組成:申請費、批準與注冊費、測試費(包括整機測試、隨機安全零部件測試)等費用
認證費用約為:10000RMB-20000RMB不等。
1.申請表
2.電路原理圖、PCB Layout圖
3.銘牌
4.英文說明書
5.關鍵零部件清單
6.商標聲明(如有商標)
7.變壓器、電感規格書
8.型號清單(系列)
9.產品照片
10.符合標準安全測試報告
CQC目前采用IECEE-CB體系內的兩種現場測試操作方式,即CTF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
2.1 CTF第一階段:CQC委派CB實驗室(以下簡稱CBTL)的人員在CTF利用CBTL的或CTF的設備完成測試任務,由該CBTL簽發CB測試報告。
2.2 CTF第二階段:CQC委派CBTL的人員目擊并監督制造商人員在CTF完成測試任務,由該CBTL簽發CB測試報告。
1、CB證書必須與CB測試報告同時出示才有效。申請人在申請CB證書時,應注意先向CQC及CBTL說明欲出口的國家/地區,以便認證機構幫助了解該國家的標準差異情況,及時安排差異實驗,避免申請人向外國的認證機構/檢測機構申請時再補做實驗,推遲認可過程和投入更多的費用。
2、每張CB證書只能對應一個商標品牌,每個申請單元中只能包含一個商標品牌(Brand name),如果產品具有多個商標品牌,應分別提交申請
3、如果申請包含多個工廠時,申請人應標明每個工廠的地址,且應提交保證來自不同工廠的產品都是相同的證明(聲明)。申請人可以要求對目前CB體系中已有的其他CB成員國的國家標準差異進行測試。
4、CB標志不能直接用于產品的商業宣傳,如印刷在產品外包裝上。但是證書持有方可以在商務信函中向采購方提及獲得CB測試證書的情況,以利于產品的銷售。
CB測試證書是由授權的NCB頒發的正式的CB體系文件,其目的是告知其它的NCB:已測試的產品樣品被認定符合現行要求,CB測試證書不應該用于廣告,但是允許將已有的CB證書作為參考資料。
而CB測試報告是一種標準化的報告,它以一種逐條清單的形式列舉相關IEC標準的要求;報告提供要求的所有測試、測量、驗證、檢查和評價的結果,這些結果應清楚且無歧義;報告還包含照片、電路圖表、圖片以及產品描述;根據CB體系的規則,CB測試證書只有在與CB測試報告一起提供時才有效。
名稱、地址、生產廠的更改
申請人可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CQC申請,此類變更次數不受限制,CQC對證書保持原證書編號后加后綴A1,A2,A3等以及在證書附加信息表明變更內容和原因。
關鍵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變更
關鍵零部件或原材料發生變更,向CQC提出變更申請,提供相關變更技術材料,CQC指定檢測機構出具差異試驗報告,CQC對證書保持原證書編號加后綴M1,M2,M3以及在證書附加信息表明變更內容和原因,變更次數最多三次,超過三次必須頒發新的編號CB測試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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