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嘉興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已經九屆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興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
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我市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培育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22〕19號)要求,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發展理念,健全完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機制,通過構建政府、社會雙方協作的新型服務體系,激發企業主體內生發展動力,引導全市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創新型發展之路,打造專精特新發展的企業生態群體、制造業產業集群。到2025年,單項冠軍企業達到2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力爭達到200家,實現數量翻番,其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上市企業達到20家以上;累計培育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500家、市級專精特新培育企業2000家。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成為我市制造業的“金名片”,努力把我市建設成為中小企業轉型發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新高地。
二、基本路徑
(一)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強化企業轉型發展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政府引導、支持和服務企業的更積極作用,進一步激發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
(二)對準賽道,引育結合。聚焦我市“135N”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和重點產業鏈,大力招引產業帶動力強、補短板弱項的“鏈主”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遴選一批優質中小企業進行重點培育,明確主體責任,強化市、縣(市、區)、鎮(街道)聯動,由點及面,精準施策。
(三)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與“上市100”計劃、科技企業“雙倍增”、規上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等行動協同起來。統籌各級政策、要素資源,針對不同發展階段、不同類型優質企業,開展分層分類專項扶持,形成工作合力。
(四)社會協同,市場運作。充分發揮社會第三方服務機構作用,按市場化模式運行,提供優質、高效的專業化服務,實現政府服務與市場化服務相互促進、融合發展。
三、培育舉措
(一)實施企業培育行動。建立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庫,遵循“企業自愿、政策引導、培育促進、動態管理”原則,分期分批遴選一批具備一定基礎,且未達到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認定條件的企業,進行入庫培育。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機制,按月跟蹤、逐季通報推進情況,定期評估入庫企業培育情況,按季度進行動態管理和服務,對后續進展遲滯、不符合入庫條件的企業,及時移出培育庫,不再享受相關培育服務。
(二)實施服務提升行動。市、縣(市、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依托專業化服務機構,對培育企業逐家開展全面診斷,梳理歸類短板和弱項,提出具體診斷意見,并根據診斷情況,明確培育任務、措施和時間進度。緊緊圍繞研發創新、研發機構建設、“揭榜掛帥”、市場拓展、國際化發展、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標準執行與制定、專利獲取、質量提升、品牌建設、融資上市、人才引育等領域,強化部門分工協作,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作用,構建全方位中小企業專精特新能力提升服務體系。探索設立長三角中小企業成長學院,建設專精特新產業學院,組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導師團,提升企業家專精特新發展意識,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培訓。
(三)實施主體壯大行動。大力推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建設高能級創新平臺載體,促進產品迭代升級,增強核心競爭力,進一步擴大市場占有率。鼓勵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利用優質資產、優勢資源引進戰略投資者,引導企業通過兼并、收購、聯合、參股等多種形式,開展兼并重組及投資合作,發展成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單項冠軍企業。積極推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上市,促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加強對擬上市企業的服務和指導,開展全過程跟蹤服務,建立企業上市“綠色通道”機制,重大事項實行“一事一議”,及時研究解決企業上市中的困難和問題。
(四)實施集聚發展行動。鼓勵縣(市、區)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主體,以經濟開發區(園區)、小微企業園為抓手,聚焦主導產業、突出優勢特色、立足引育結合、匯聚資源要素、完善治理服務,建設一批專精特新產業園,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關鍵環節配套能力。堅持“資源整合、產業集聚、服務共享、輻射帶動”原則,充分發揮生產性服務業在加快產業升級、引領創新驅動、推動提質增效等方面的優勢,實現生產性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融合互動發展。依托長三角(嘉興)專精特新企業服務基地,匯聚一批優質、專業服務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政策咨詢、管理提升、技術轉移、人才培訓等全方位精準服務,建設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專精特新服務業集聚區。
(五)實施產業鏈協同行動。圍繞“135N”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聚焦標志性產業鏈,由龍頭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認定一批產業鏈供應鏈關鍵伙伴企業,推動組建產業鏈上下游共同體,深入開展產業鏈系列對接活動,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產銷對接、產融對接、產技對接、產才對接和項目合作。聚焦重點產業鏈,推動產業鏈各重點環節協同互補,通過產業鏈整合、聯盟組建、關鍵技術掌控、股權并購等方式,構建完整產業鏈合作生態,提升重點產業鏈競爭力。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通過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產業聯盟等形式,帶動中小微企業進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
四、支持政策
(一)加大對企業認定支持。對新認定的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隱形冠軍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5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對引進本市且正常經營滿1年的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隱形冠軍企業等總部型企業由屬地參照新認定獎勵標準執行。(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
(二)加大數字化改造支持。對投入不低于100萬元的純數字化改造項目,經驗收合格的,給予數字化投入20%的補助,對其中納入數字化改造示范樣本項目的,給予數字化投入50%的補助,最高限額300萬元;對生產性投入(不含土建)不低于3000萬元的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根據綜合評價將項目分為A、B、C、D、E五檔,分別給予2000萬元、1500萬元、1000萬元、600萬元和3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三)加大綠色化改造支持。對新能源替代利用和節能改造項目年替代利用量(節能量)達到200噸標準煤(等價值)以上或二氧化碳年減排量達到400噸以上、節水改造項目年節水量達到2萬噸以上、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30%以上,并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認定且設備投資額不低于300萬元的,給予設備投資額10%的補助,最高限額4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財政局)
(四)加大融資支持。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務方案,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低于貸款市場平均利率的“專精特新貸”產品,優化相關服務。爭取國家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支持,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優先支持名單,對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在1%基準擔保費率的基礎上下浮20%到50%,代償容忍度放寬到5%以內。鼓勵政策性保險機構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出口信保、供應鏈保險等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嘉興市中心支行、嘉興銀保監分局、中國信保嘉興營業部、市經信局)
(五)加大稅收服務。開通稅費服務直通車,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點對點”精細服務,建立“一戶一檔”,實施“一戶一策”,進行滴灌式輔導培訓,推送紅利賬單,確保稅費政策直達快享、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六)加大要素支持。對工業企業績效綜合評價等級為A類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新增投資項目,優先給予用地保障。通過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騰出的碳排放、能耗、土地等指標要素,重點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七)加大績效評價支持。在年度工業企業績效評價中,原則上對當年獲評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予以提一檔,對隱形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適當加分。(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八)加大人才支持。每年組織開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訓班,提升企業家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實施新時代“技能嘉興”行動,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鼓勵企業建設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舉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場人才招聘會,造就一批新時代嘉興工匠。優先推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人才申報省級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加強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層次人才激勵,根據個人貢獻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
(九)推行柔性執法模式。對非主觀故意且違法后果輕微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健全柔性監管容錯機制,制定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消防等領域“首違不罰”事項清單。推行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并對實施情況進行“回頭看”,做好典型案例收集和以案釋法工作,發揮“首違不罰”事項清單正面指導作用。(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構建部門協同、市縣聯動機制,市級各相關部門按職責抓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服務等工作,各縣(市、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鎮(街道)安排專人負責。各地選派年輕干部分期分批赴長三角(嘉興)專精特新企業服務基地學習鍛煉,并對表現優秀、實績突出的干部加強跟蹤培養。
(二)強化考核評價。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列入市對縣(市、區)、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探索建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指數,以科學、客觀和系統的方式展示我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成就。
(三)規范社會服務。加強對服務機構的指導和規范,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和政策,對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超標準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行政主管部門對其依法查處。對服務效果突出的服務機構給予褒揚。
(四)營造良好氛圍。每年舉辦專精特新發展南湖論壇,選樹一批專精特新發展典型,開展現場觀摩、專場研討,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在市級媒體開設專精特新專欄,宣傳推廣典型案例,全面營造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計劃所述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包括: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隱形冠軍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級專精特新培育企業。
本計劃執行期為2023年6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財政資金的,市級由市、區各承擔50%。相關政策與原有政策有沖突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