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支持我省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依據《新時代龍江人才振興 60 條》(黑辦發〔2022〕27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進一步推進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辦規〔2022〕3號),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共同制定了《黑龍江省獲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獎勵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3年9月5日
黑龍江省獲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獎勵實施細則
為支持我省獲批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依據《新時代龍江人才振興60條》《黑龍江省進一步推進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制定本細則。
一、管理職責
省科技廳按照國家科技部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的推薦和初核等工作。省財政廳按照部門職責開展資金兌現、績效管理及財會監督工作。
二、獎勵對象及標準
(一)對新獲批建設期內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通過現有科技專項資金,在首次評估期前(最多不超過5年)每年給予牽頭單位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
(二)對新認定的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給予牽頭單位一次性1000萬元的資金補助。
(三)對實質引進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分支機構,給予牽頭單位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包括: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三、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主體、主營業務及納稅均在黑龍江省;
(三)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且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四)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報審核及資金撥付
(一)申報。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在政策兌現環節,原則上不需要申報單位提交材料,以國家科技部發布通知為準。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分支機構依托單位需向省科技廳提交材料,申請政策兌現。
(二)審核。
1.省科技廳依據國家科技部或主管部門轉發的科技部對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及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的批復文件或發布的新認定名單,提出擬支持對象和獎勵事項。
2.省科技廳對實質引進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分支機構,提出擬支持對象和獎勵事項。分支機構應滿足以下條件:
(1)有科技部批準建設創新平臺分支機構文件,或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建設分支機構文件并報科技部備案同意。
(2)具備靈活開放的內控機制。擁有明確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經費等內部管理制度。應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市場化的決策機制、高效率的成果轉化機制、企業化的收益分配機制、開放型的引人用人機制等。
(3)具有一定的資產規模和穩定的收入來源。主要包括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收入,政府購買服務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項目獲得的經費等。分支機構資金、固定資產等實質性累計投入不少于1000萬元。
(4)具備穩定的研發投入和研發人員。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25%(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分支機構不作要求),其中企業類的不低于15%;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在分支機構人員不少于10人),占員工總數比例不低于30%。其中,碩士或中高級職稱以上研發人員應占研發人員總數的50%以上。
(5)具備必須的研發基礎條件。具有進行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要的固定場地和儀器、設備等基礎設施,辦公和科研場所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擁有必要的測試、分析手段和工藝設備,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500萬元。
(三)公開公示。將擬支持對象和獎勵事項提交省科技廳黨組會議審議通過后,通過省科技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及時核實處理。
(四)資金撥付。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向省政府呈報資金撥付請示。經省政府批準同意后,省財政廳按照規定程序撥付獎補資金并同步下達經省科技廳確認的績效目標表。
(五)資金使用。獎補對象應與省科技廳簽訂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獎補資金應按照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有關規定使用。
五、監督管理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或挪用獎補資金。對以虛假行為申請兌現本細則有關政策的,一經發現,取消獎勵資格,追回獎補資金,并依法依規追究申報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格落實《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和《省本級預算績效目標管理辦法》。省財政廳負責督促指導相關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必要時組織開展財政重點績效評價。省科技廳負責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單位績效自評價、部門績效評價等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資金使用單位負責對照預算申報環節設定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工作,及時開展績效自評價。強化績效結果運用,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政策調整、預算安排和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三)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要加強獎補資金績效目標質量審核,指導資金使用單位圍繞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化、區域創新、人才引進等環節嚴格設定目標,做好資金與績效目標匹配度核定工作,提高資金產出效益。
(四)省財政廳要加強財會監督,做好對獎補資金的管理。省科技廳要依責監管,加強對獎補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資金使用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獎補資金的日常使用管理,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等工作。
(五)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及其分支機構在首次評估期前遷出黑龍江省的,須退回獎補資金。
六、附則
(一)本細則由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解釋。
(二)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執行期限與《新時代龍江人才振興60條》《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進一步推進科技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保持一致,期間如有變化,將按規定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