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沈陽市促進現代種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沈陽市促進現代種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種業振興決策部署及國家、省關于種業振興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種業科技創新
(一)支持種業基礎研究和創新研發。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和已認定的各級科技創新平臺,按照績效評價結果,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種業創新團隊(創新聯合體)優化建強,并給予項目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縣(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區、縣(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支持南繁基地可持續發展。對合同有效租期在3年以上的南繁(海南、云南)育種基地,按照每畝2000元標準每年給予科研單位或企業最高20萬元租金補貼。(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二、支持種業產業鏈全面發展
(三)支持種質資源保護利用。通過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確認的基本農作物種質資源庫(圃),每年給予10萬元種質資源保護利用補貼。通過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確認的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更新改造種質資源庫(圃)設施、設備的,按照當年購置設施、設備的實際價格,給予保護單位最高30萬元購置補貼。(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四)支持種業新品種選育和擴繁。對獲得國家植物新品種保護授權的品種,每個品種給予2萬元獎勵,每年給予科研單位或企業最高20萬元獎勵。對通過國家審定的畜禽、水產新品種,給予培育單位每個品種最高100萬元獎勵。對新創建的國家級種畜禽核心育種場、擴繁基地,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創建的省級種畜禽核心育種場、擴繁基地,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五)支持種子、種苗生產基地建設。對建設玉米雜交制種基地1000畝以上、擴繁果蔬種子種苗或無性繁殖作物脫毒種苗1000萬株以上、生產食用菌種液100噸以上的種業企業,給予10萬元基地建設補貼。(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六)支持優質農作物品種推廣。對通過國家級或省級審定、登記或認定的基本農作物品種,當年推廣種植面積達到50萬畝的,給予推廣企業10萬元獎勵。對已享受推廣獎勵的品種,當年推廣種植面積同比增幅超過100%的,給予推廣企業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七)支持種業企業發展壯大。對種業企業更新改造種子、種苗生產基地的育種育苗設施、設備的,以及國家級、省級種畜禽核心育種場或擴繁基地升級改造種畜禽生產設備的,按照當年購置設施、設備實際價格的15%,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對新建水產種苗繁育基地(場)孵化設施的,按照實際建設價格,給予最高1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八)支持種業重大項目創建。支持各地區立足特有資源、特色品種、獨特模式,開展種業重大項目建設。對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種業)產業園、開展國家制種大縣或區域性良種基地等種業重大項目,采用“一事一議”方式,給予專項支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三、支持種業人才培育和創新
(九)支持種業人才培育。落實“興沈英才計劃”,實施農業名家人才項目,將符合條件的種業領域人才納入政策支持范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
(十)支持種業科技人才創新。鼓勵種業人才創業,對符合條件的種業人才創新型創業項目,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技局)
四、支持種業用地需求
(十一)優先保障種業用地需求。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研發型種業企業、種業科研機構或種業企業總部基地建設廠房所需的建設用地,相關地區每年應將其列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予以優先保障。(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五、支持種業金融服務
(十二)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加大對種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金融支持和服務,建立項目融資需求清單,強化產融對接,推出鄉村振興貸款、種子研發貸款等符合種業特色的金融產品,加大對種業經營主體扶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探索推出“貸款+擔保”“貸款+保險”等服務模式。(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相關責任單位負責解釋,有明確期限的按期執行,其他政策措施執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