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科技創新發展,依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區中長期規劃和建設實際,現制定如下關于支持工業經濟和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一、支持對象
本政策所涉及的支持對象為對洪山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做出貢獻的企業和機構,其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核算原則上應在洪山區,且承諾在洪山區合法、存續經營5年以上。
二、支持內容
(一)支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
3.對獲得市級以上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互聯網+試點示范的項目和市級以上數字經濟產業創新攻關“揭榜掛帥”項目,企業軟件投入100萬元以上,按實際投入的20%進行補貼,單個企業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經國家認定的兩化融合貫標體系評定且上兩個年度兩化融合相關硬件、軟件、研發、服務等投入費用超過100萬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
5.對獲批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單項冠軍產品,分別給予100萬、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批國家、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在市級撥付資金到位的基礎上,給予最高1:1的配套資金獎勵。
(二)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6.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鼓勵企業申報科技“小巨人”企業,對經認定科技“小巨人”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首次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后備庫的企業、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整體搬遷至我區的省外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市級獎勵資金給予最高1:1的配套獎勵。
(三)支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產業發展
15.支持企業獲得行業資質。對通過中國信息服務標準(ITSS)2級以上認定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通過信息系統建設和服務能力評估體系(cs資質)3級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對于洪山區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庫內企業當年獲得的軟件著作權按照300元/件的標準予以補貼,單個企業年獎勵金額最高6000元。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洪山區支持工業經濟和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規〔2020〕3號)不再執行。執行過程中,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沖突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