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區政府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強區建設,大力提升襄州區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發揮創新支撐發展作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71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中辦發〔2019〕56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意見》(鄂政發〔2016〕24號)、《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全省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鄂辦發〔2020〕21號)和《襄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專利工作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的意見》(襄政發〔2021〕6號)等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指示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企業為主體、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原則,深化知識產權領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知識產權在我區經濟和科技發展中的引領和支撐作用。
二、發展目標
推進創新引領產業升級,到2025年,知識產權事業對推動經濟發展、科技進步、文化繁榮的作用顯著提升。
——知識產權創造水平穩步提升。大力培育高價值知識產權,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達3件。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產生的發明專利申請量占全區發明專利申請總量的60%以上。
——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快速發展。通過產學研合作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打造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到2025年,力爭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園區1個。
——知識產權運用能力明顯增強。國家級、省級、襄陽市級及襄州區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業達50家以上。湖北省知識產權“三大工程”企業達到5家以上。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的企業達到20家以上。在20家以上企業開展專利導航工程。在5家以上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利保險及知識產權運營工作。
——知識產權保護環境顯著優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件結案率達90%。50%以上大中型工業企業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知識產權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全力引進高質量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建成本區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培養一批專業性知識產權人才。
三、工作措施
(一)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
1.研究制定實施襄州區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完善襄州園區、產業、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實施體系,支持企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二)加快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
2.實施支柱產業和重點企業專利導航工程。完善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推動全區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成為專利密集型產業。面向重點企業開展重大產品和技術研發專利預警分析,引導企業規避知識產權風險。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全區支柱產業和重點企業開展專利導航、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專利預警分析工作,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3.建立健全重大科技經濟活動專利評議制度。對涉及科技立項、專利保護、運用、轉移的重大產業規劃、使用財政資金的重大投資項目以及高層次人才引進等事項進行專利評議。
4.加強園區知識產權建設和創新創業活動。對國家級、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分別給予40萬元、16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省級知識產權試點園區分別給予16萬元、8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快園區建設。
(三)激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
5.創新激勵政策扶持企業創新發展。對國家、省、襄陽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40萬元、24萬元、8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省知識產權示范建設(試點)企業、襄陽市知識產權試點企業分別給予16萬元、8萬元、4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知識產權貫標企業給予4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涉及到企業發展的專利產業化問題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政策給予支持。
6.支持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鼓勵和引導企業開展專利保險業務保障知識產權價值實現。對開展專利保險業務的企業,按照企業實際支出保險費用的25%給予資助,一項專利保險在保險期內資助總額最高8萬元。
對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向銀行成功貸款的企業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最高不超過40萬元。企業以其依法擁有的知識產權以質押方式從銀行金融機構或經認定的類金融機構取得資金的,對獲得該筆資金所發生的擔保費或保險費給予實際融資金額3%的補貼,且每項擔保費或保險費的補貼最高均為8萬元。
7.加快知識產權轉化運用。依據《湖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鄂政辦發〔2017〕47號)精神,鼓勵企事業單位通過購買知識產權的形式實現技術創新,對購買專利并實施應用的企事業單位給予補助。對企事業單位購買專利轉化的項目,按專利技術交易額的50%給予最高40萬元的補貼。
重點支持高校院所以許可、轉讓等方式提高專利轉化效率,按當年專利技術交易額的5%予以補貼,年最高補貼不超過80萬元。
8.加強襄州區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政策集成和資源整合,支持襄州區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供專利政策咨詢、專利信息檢索、專利交易、專利運營、專利導航、專利預警等公共服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打造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
9.實施專利配套獎勵。對獲評國家專利金獎給予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評國家專利優秀獎給予24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省專利金獎、銀獎及優秀發明人獎的給予1:0.8的配套獎勵。對獲省“三大工程”及其他省級項目的企業給予1:0.8的配套獎勵。
(四)加速知識產權服務業培育
10.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托管服務。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托管服務,引導企業將知識產權申請、許可轉讓、質押融資、維權保護等業務集中托管于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11.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力度。支持社會服務機構開展以專利宣傳和轉化為內容的路演、培訓、沙龍等活動,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主辦的活動,給予承辦單位活動成本50%,最高8萬元補貼;對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舉辦的大賽評選出的優秀項目給予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8萬元。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高價值專利評比活動,發揮專利制度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
(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12.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知識產權相關部門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力度,有效打擊跨境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
襄州區的專利權人、合法專利使用權人因維護知識產權合法權益產生的訴訟或仲裁案件受理費、律師代理費、鑒定費等相關維權費用按照其實際產生的支出提供資金援助。對國內知識產權案件援助金額每件不超過8萬元,涉外知識產權案件援助金額每件不超過16萬元,同一申請人每年最高援助金額累計不超過80萬元。
13.強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在知識產權密集型重點市場、重點園區、重點企業、行業協會等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給予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每年8萬元的建設運營經費。繼續實施知識產權舉報獎勵制度。
(六)強化知識產權宏觀管理
14.推進知識產權聯盟建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企業、產學研合作高校院所、行業組織、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組建各類知識產權聯盟,增強產業整體運用專利的能力。建立產業專利糾紛協調和應對機制,協調處理影響產業發展的專利糾紛、專利壁壘等問題。
15.持續推進產學研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戰略。對已與高校正式簽訂產學研合作協議,并實際開展研發工作的企事業單位,且依托產學研合作實施具體項目,并已完成至少3項以上(含3項)研發成果的(以校企共同申報的發明專利受理通知書為依據)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資助。支持和鼓勵高校院所在本地設立知識產權研究機構及產業研究機構等平臺,對在本區正式落地的知識產權研究機構及產業研究機構,研究院分院(含中心、工作站、所)或產業研究院分院(含中心、工作站、所),給予20萬元的資助。
(七)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培養
16.提升專職管理人員素質。推動企業建立專利聯絡員隊伍,健全知識產權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等常態化機制。
17.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人才建設。對各類市場主體培養或引進的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并在本地代理機構執業的,每通過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或引進一名專利代理師給予市場主體1萬元的獎勵;對于具備專利代理資質并在我區設立分所,且已辦理營業執照并當年正式營業的專利代理服務機構,給予3萬元資助。
18.實施基礎教育創新工程。鼓勵中小學校注重培養青少年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著力提高素質教育。對國家級、省級、襄陽市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分別給予16萬元、8萬元、4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省級、襄陽市級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分別給予8萬元、4萬元、2.4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組織保障
19.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區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聯席會議制度, 以區政府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為召集人,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知識產權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召集人,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知識產權局)。共同推進知識產權強區建設。
20.強化督辦考核。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評時,加大知識產權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比重。列入失信市場主體名單的單位,根據《關于對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8〕1702號)規定,不得申報市區兩級知識產權發展資助資金,不得被推薦申報國家、省級知識產權項目。
21.加大財政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現設立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經費50萬元,用于提升襄州區發明專利申請量,強化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力度,加強知識產權相關培訓,提升知識產權保護、運用、轉化等工作,從而更好的提升襄州區人均發明專利擁有量以及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專項工作經費應在年初納入財政預算,年底結算后剩余經費財政收回。襄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襄州區知識產權局)負責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嚴格按照“公開申報、部門審核、會議審定、結果公示、集中支付”等程序進行管理。接受區財政局對專項經費的使用進行績效評價和監督。
同一項目、同一事項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只享受一次獎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對本《意見》進行解釋。本《意見》從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見》在施行過程中,國家、省和市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