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涉農街鎮:
現將《2024年豐臺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獎勵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豐臺區農業農村局
2024年11月19日
2024年豐臺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獎勵工作
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實施農產品“三品一標”四大行動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工作最新形勢,為做好我區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及農業標準化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引導和鼓勵相結合的原則,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及農業標準化工作,加快推進全區綠色有機農業發展,鼓勵引導生產主體有效提高質量安全把控能力,持續提升農業標準化生產水平,積極開展綠色、有機認證和農業標準化基地建設及動態管理,著力提升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獎勵類型、申報條件及程序
(一)獎勵類型
1.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獎勵。
(1)獎勵范圍。在本區從事食用農產品生產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主體。
(2)獎勵標準。
一是對首次獲得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登記等質量認證(含GAP、HACCP、ISO等),每家一次性獎勵3萬元。
二是對連續保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等相關質量安全認證(含GAP、HACCP、ISO等)的主體,當年給予生產企業獎勵資金3萬元。
2.
(1)獎勵范圍。在本區從事食用農產品生產,經市級部門新評定和復評為優級的農業標準化備案基地。
(2)獎勵標準。對建設后新評或復評為市級優級的農業標準化基地,每家給予獎勵5萬元。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符合上述獎勵范圍。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被列入獎勵范圍:監管部門日常檢查、抽檢出現產品不合格的;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未及時整改的;不接受日常檢查、抽檢的;檢查發現生產管理未達到相關認證要求的;當年發生過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三)獎勵程序
取得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認證或經市級評為市級優級并通報后,由主體于獲得證書或通報起1年內向所在街鎮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街鎮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組織實地考察并提出審核意見,經本級政府同意后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審核,獎勵資金按照區財政相關要求統一發放。
(四)獎勵資金構成
獎勵項目資金從區級財政資金配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措施。各涉農街鎮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面向生產主體的宣傳,讓主體對綠色、有機等質量安全認證、農業標準化和相關補貼政策有充分的了解,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責任,建立激勵機制。各相關街鎮對轄區內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認真細致的摸底,對符合條件的生產主體推動申報認證及農業標準化基地建設。動員已經取得產品認證的基地增加認證品種,提高認證產量;鼓勵已經評為市級優級的標準化基地,參加到期復評工作,做到應認盡認,應評盡評。
(三)加強溝通,積極申報。各涉農街鎮主管部門要及時與區農業農村局溝通,及時報送摸排情況,并將符合條件需要申報認證的企業名單及聯系方式報區農業農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