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持續打造一流創新生態,全力建設國家創新高地”有關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整合創新資源,聚集創新要素,催生創新動能,激發創新活力,大力推進主導產業轉型升級,促進信陽在革命老區振興發展中走在前列,現就加強科技創新、推進活力信陽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河南工作重要講話指示批示和視察信陽的重大要求,錨定“兩個確保”,對標“十大戰略”,實施“1335”工作布局,突出科技創新核心地位,構建一流創新生態,著力培育戰略科技力量,為譜寫“美好生活看信陽”絢麗篇章貢獻科技力量。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未來人居科創城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一流創新生態率先建成,人才強市建設實現更大躍升,創新體系更加完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能力大幅提升,形成未來人居科技創新高地態勢,創新驅動對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顯著增強。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具有國際標準、信陽特色的未來人居科創城,打造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未來人居科技創新高地,主要科技創新指標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具體舉措
(一)
1.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連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規上工業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進入規上工業企業行列的,分別額外獎勵5萬元;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力度,對市外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整體遷入我市的直接向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申請確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根據企業規模給予資金獎勵,對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獎勵100萬元,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獎勵50萬元,銷售收入50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獎勵20萬元。
2. 加快培育創新型企業。圍繞我市著力發展的優勢主導產業,選擇創新能力強、產業帶動作用突出的企業,集聚創新資源予以傾斜扶持,形成一批具有先進技術水平的創新型企業。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研發專項資金,對“四科”標準中小企業給予直接支持。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新認定的河南省綠色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基地)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評價年度有新授權知識產權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次性獎勵5000元。
3. 加快建設研發中心。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建設研發中心,推動各類創新要素和資源向企業集聚,逐步實現科技型大中型企業市級以上研發機構全覆蓋。對獲批的國家、省實驗室(分基地),在基礎建設經費投入、政策配套、條件保障等方面“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對新創建(重組入列)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國際聯合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創新聯合體、技術創新中心、中試基地,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二)
4. 加快構建雙創孵化載體。積極培育和建設一批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新型創新創業服務平臺,打造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獎勵60萬元、30萬元。
5. 積極發展星創天地。以農業科技園區、涉農高校院所、農業企業等為載體,積極支持星創天地建設,打造新型農業創新創業一站式開放性綜合服務平臺。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6. 加快發展各類科技園區。引導各類開發區走創新發展道路,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高新科技園區集聚,積極培育建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高新區,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化(特色產業)基地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
7. 鼓勵開展創新創業活動。發揮信陽民智優勢,鼓勵科技人員和大學生創新創業,引導在外成功人士返鄉創業,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民群眾參與創新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濃厚氛圍。持續開展創新創業大賽,對在國家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40萬元、30萬元;在省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在市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分別一次性獎勵6萬元、4萬元、2萬元。
(三)
8. 加大科技成果激勵。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積極創造和推廣優秀科技成果。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一次性獎勵50—100萬元;對獲得河南省科學技術獎的,分別按省獎勵金額1:1給予配套獎勵,國家科學技術獎和河南省科學技術獎配套獎勵的獎金全部屬獲獎人所得。著力構建以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體系,充分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市屬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市級事業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轉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貢獻程度給予不低于成果轉化收益70%的獎勵。
9. 強化產學研協同創新。以重點產業技術創新需求為導向,引導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開展協同創新,形成產業集群攻關和抱團發展的新格局,進一步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引導鼓勵我市企事業單位與省內外大學、大院、大所、大企建立緊密的產學研合作關系并聯合開展協同創新。對牽頭組建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30萬元。
10. 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科技經濟結合,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實行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制,單個項目按照不高于項目實際研發投入經費總額的10%核定市財政資金支持經費,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對我市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信陽轉化、產業化的,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在省獎補的基礎上,再給予最高2%不超過20萬元的獎補。對促成技術在信陽轉移轉化的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在省獎補的基礎上,再按其上年度促成的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給予1%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獎補。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一次性給予50萬、20萬元獎勵。鼓勵駐信高校、科研院所在信陽實施技術轉移轉化,在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給予最高3%的后補助,每家單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1. 支持培育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圍繞我市科技創新需求,積極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創新人才隊伍。對新認定的中原學者給予100萬元項目經費支持;對新認定的中原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創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20萬元項目經費支持;對新認定的河南省院士工作站、河南省中原學者工作站,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項目經費支持。對認定為省級以上創新龍頭企業、“瞪羚”企業的企業主要負責人以及獲得省、市級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可按照相關規定優先推薦為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其反映的科技創新問題24小時內給予答復,每年給予一次量身定制免費培訓;對其子女入學由教育部門統籌就近安排優質學校。
12. 支持科技人才團隊建設。以主導產業科技需求為導向,對我市高新技術企業在市外建設科創飛地,就地吸納科技創新人才和高端研發機構并在我市轉化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選派的“科技副總”每年給予一次性工作經費1萬元。深入推進鄉村科技振興,對市派科技特派員每年給予一次性1萬元工作經費,對市級科技特派員服務團每年給予最高10萬元的工作經費。
13. 支持引進科研院所和大學科技園。大力引進國內外一流大學和科研院所來信陽建立大學科技園和科研分支機構,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大學科技園,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建立科研分支機構的,市政府按照“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原則,給予政策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堅持把科技作為各級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建立健全財政性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快建設以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投入為支撐、社會資金參與的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財政對各類平臺載體的獎補資金僅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以及平臺建設與發展,獎勵額度可根據每年財政科技投入增長幅度進行動態調整。
(二)加強市、縣協同聯動。進一步完善市、縣兩級科技行政管理體系,建立權責統一的協同聯動機制,充分調動縣(區)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積極性,在科技創新投入、創新政策落實、重大項目實施、發揮創新平臺和載體作用等方面形成市、縣兩級協同效應,不斷提高科技創新效能。
(三)推動科技創新政策落實。建立由科技部門牽頭,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和技術貿易稅收優惠等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各縣(區)和相關部門要制定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的具體措施,明確任務和責任,確保落實到位。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化省與市縣財政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2021〕28號)要求,本意見中所需資金由受益財政安排落實,其中:市直企事業單位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中心城區管理范圍內企事業單位資金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各縣企事業單位資金由各縣財政負責落實,鼓勵有條件的縣加大補助力度。同一單位(企業)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獎勵。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17年10月印發的《信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推進活力信陽建設的意見》(信政文〔2017〕143號)同時廢止。
信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