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高質量發展政策專項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根據《2021年安徽巢湖經開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制定本細則。
一、申報主體
在我區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以及自然人(僅限專利資助,且專利授權證書地址在我區),符合高質量發展政策相關條款的規定,主要稅種在我區繳納,項目原則上須在我區范圍內組織實施。有失信行為且未被修復的企事業單位、自然人等不享受本政策支持。
(四)政策第4條:培育高新技術企業
政策內容: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按規模以上和規模以下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5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首次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六)政策第6條:加快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
政策內容:對新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標準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或創新產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補。對新確定為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十三)政策第13條:支持企業爭先創優
政策內容:對當年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企業、“品牌培育企業”、“平安企業”、“隱形冠軍”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確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新確定為安徽省新產品的每個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對特色商業街區建設改造完成后被認定為市級特色商業街區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認定為五鉆(五葉)、四鉆(四葉)國家鉆級酒家酒店(中國綠色飯店或國家級綠色餐飲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認定為綠色商場、平安商場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中華老字號、安徽老字號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二十四)鼓勵提升質量管理水平
(4)政策內容:對當年新獲質量管理體系(ISO9001)、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1)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ISO 45001)三大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每項一次性1萬元、2萬元、2萬元獎勵;對當年完成服務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
本細則由區經貿發展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本細則自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