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市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東方市進一步助企惠民促經濟發展若干措施(試行)》已經十六屆市政府第 10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東方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東方市進一步助企惠民促經濟發展若干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發展動能,加大助企惠民力度,根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農業現代化、產業化發展
1.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符合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條件農業保險業務,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為投保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進行補貼。具體補貼比例按照《東方市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執行。(截止日期:2027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辦公室、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
2.對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內的漁業生產經營主體,金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符合貼息條件的貸款,按其當年實際付息的 50%進行補貼,對單個主體補貼金額不超過 35萬元;對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內的漁業生產經營主體采購、升級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智能化、數字化改造的均可納入補貼范圍,按照申報主體實際投入資金的20%進行補貼,對單個主體補貼金額不超過 10萬元;對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內的漁業生產經營主體,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新獲得綠色食品認證,有機食品認證,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的,均可申請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根據具體申報情況安排0.1萬元至15萬元獎勵。具體申報按照《東方市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貸款貼息實施方案》《東方市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數字漁業智能化設施設備補貼實施方案》《東方市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農產品認證和農業品牌獎勵實施方案》執行。 (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3.對種植符合省定15+N蔬菜品種的企業或種植戶,種植面積20畝以上,給予350元/畝/茬的種植補貼,每年最高補貼 8茬。具體申報按照《東方市“菜籃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設工作方案》及補充通知執行。(截止日期:2025年 3月 31 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4.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小額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的給予5%的貼息,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給予3%的貼息,實際放貸利率低于貼息率的,按實際貸款利率貼息,如后續省級出臺新的要求,按省級文件執行。具體申報按照《東方市財政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若干措施》執行。(截止日期:2028年11月30日,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金融機構)
二、支持工業產業升級和創新驅動
5.對先進制造業及油氣開采企業,年度產值首次突破 3億元、5億元、15億元、30億元、50億元,分別給予 30萬元、5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有實質性運營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分別給予 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采取事后獎補。具體申報按照《海南省激勵企業上規模獎勵資金(工業和信息產業)管理實施細則》執行。(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6.對先進制造業、油氣開采的制造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項目年度固定資產投資 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照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5%給予最高 2000萬元獎勵。對項目年度實際完成投資使用銀行貸款,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0%貼息,給予最高 2000萬元補貼。每家企業每年獎補合計不超過 2000萬元。項目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超 10億元(含)的,每家企業每年獎補合計不超過 3000萬元;對符合智能化升級、集群化發展、服務化延伸、綠色化轉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技術升級改造投資 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照設備投資額的 10%給予最高 1000萬元補貼。對企業通過融資租賃引進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的,按照一年期融資租賃費 50%給予最高 1000萬元技改補貼;對入選工業強基工程等國家高精尖端制造強國計劃并成功實施成果轉化的實體項目,按照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30%給予最高 50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國家智能制造、服務型制造、綠色工廠等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 20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工業互聯網應用優秀案例的企業,給予 100萬元獎勵。具體申報按照《海南省支持工業企業擴大投資和技改提質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執行。(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7.對累計納統產值達到 2000萬元及以上的制造業企業、列入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通告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名單的專精特新企業等相關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企業 2025年實際生產經營用電量,按照 0.15元/每千瓦時的標準對企業用電成本予以不超過 1000萬元的支持,進一步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鼓勵企業增產增效,增強我市工業企業競爭力。同時,對 2025年內新增雙(多)電源或在原有雙(多)電源基礎上辦理增容(以線路、設備實際投產時間為準),并繳納對應高可靠性費用的企業,一次性予以 50%的資金支持。具體申報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降低重點產業用電成本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8.對注冊在東方市臨港產業園區內的實體經濟企業在本地金融機構的新增貸款 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實際貸款額度 0.5%的貼息支持,單個主體的貼息金額每年不超過 50萬元,貼息資金按年結算,即貸款經營主體按合同約定向經辦金融機構按時結息后,再予以貼息,貼息年限不超過三年。當年全市貸款貼息的總額度為 500萬元,先到先得,額度用完即止。具體申報按照《東方市財政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若干措施》執行。 (截止日期:2028年11月30日,牽頭單位:市工業園區發展管理辦公室;配合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東方金融監管支局、各金融機構)
三、支持建筑業提升產值和拓展市場
9.對年度建筑業產值首次邁入 8億元、6億元、4億元、2億元級臺階并入統的本地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 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資金獎補;對我市新入統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一年內實際產值達到 1000萬元以上,并依法完清稅收并入統,一次性獎勵企業 2萬元;對我市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在市外年度建筑業產值超過 2000萬元的,按入庫產值的 2‰給予資金獎補,在本市年度建筑業產值超過2000萬元的,按入庫產值的1.5‰給予資金獎補。合計單個企業資金獎補最高不超過 50萬元。(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四、支持旅游產業消費增長快速發展
10.對組織游客在東方旅游消費(至少游覽 1家 A級景區或兩家椰級景區),入住東方市內賓館酒店或民宿,且方案實施后 6個月內總間夜數排名前 20名的旅行社(旅行分社)進行獎勵。累計入住酒店 200間/夜(含)-999 間/夜(含)的,按 10元/間/夜的標準獎勵;累計入住 1000間/夜(含)-1999間/夜(含)的,超過 999 間/夜的部分按 15元/間/夜的標準獎勵;累計入住 2000間/夜及以上的,超過 1999間/夜的部分按 20元/間/夜的標準獎勵。同一申報主體累計獲獎勵資金上限為 15萬元。另旅行社、旅行社分社一次性組織入境游客 20人(含)以上團隊進入東方市旅游且至少住宿納統酒店 1夜的,按每名游客 20元對組團旅行社進行獎勵。每個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最高年獎勵不超30萬元。獎勵總資金額度500萬元,先申請、先審核、先發放。(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旅游文化廣電和體育局、市財政局)
五、支持房地產業市場復蘇健康發展
11.允許房地產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成本制定價格,取消再進行價格備案;我市棚戶區范圍內擬出讓的商品住宅項目可酌情在土地掛牌出讓環節合理設置允許實行預售制度的條件;購買我市商品住房無需審核購房人資格。同時,取消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 (截止時間:長期執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2.促進樓宇經濟健康發展。在全市范圍內投資購買商辦類商品房用于發展樓宇經濟的,購房者適用投資入學政策;對個人購買商辦類商品房且實際個人自用的,可享受與住宅同等的居民用水、用電價格標準。鼓勵金融機構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加大對商辦類商品房項目開發企業的融資支持以及對個人購買商辦類商品房的貸款支持。具體按照《關于促進東方市商業辦公類商品房去庫存和盤活存量商業辦公類用地加快建設的若干措施》執行。(截止時間:2027年1月27日,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水務局、東方供電局)
六、支持物流降本增效
13.對在我市注冊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企業進行補貼,企業車輛一次性在我市上牌并獲得道路運輸許可證,車輛數量5輛(含)以上,每輛補貼 500元;車輛數量10輛(含)以上,每輛補貼700元;車輛數量 15輛(含)以上,每輛補貼1000元;車輛數量20輛(含)以上,每輛補貼 1200元;車輛數量 25輛(含)以上,每輛補貼 1500元。(截止時間:2027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
14.對為入駐湘瓊先進制造業共建產業園開展實際生產的企業,且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納稅以及符合其他規定的條件,按湘瓊先進制造業共建產業園制造業企業國內實際物流費用的 70%予以支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支持 300萬元人民幣。具體申報按照《東方市湘瓊先進制造業共建產業園物流降本增效措施》執行。 (截止時間:2027年12月 31 日,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園區發展管理辦公室)
七、加強創業金融支持
15.充分發揮全市公共財政的引導作用,采取貼息、擔保等方式,優化我市現有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 30萬元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不超過400萬元,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 50%的財政貼息(貸款利率上限為 LPR+150BPs)。具體申報按照《東方市財政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若干措施》執行。 (截止日期:長期執行,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金融機構)
八、支持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16.對限額以上零售企業,年社會消費品零售額規模達到 1億元以上,按照營業收入的 0.1%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最高獎勵不超過 200萬元;對限額以上批發企業,月度營業額達 2000萬元(含)的企業,按照營業收入的 0.08%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最高獎勵不超過 1000萬元;對在本市新設立的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已納入統計且不含外方股東貸款)超過 1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按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的1%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最高獎勵不超過人民幣 300萬元;對具備網絡貨運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年平臺營業收入達到 1億元的,按照營業收入的 0.1%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最高獎勵不超過 500萬元;對招引大宗貿易業年度總營收 20億(含)以上、航運業招商年度總營收 3億(含)以上、金融業招商年度總營收 2億元(含)以上和現代服務業招商年度總營收 1億元(含)以上的招商平臺型企業,按照招商平臺企業所有招商的企業所獲得產業年度扶持資金總額的 3%的給予獎勵,單家招商平臺每年最高不超過 500萬元;對在東方市開展船舶運輸、貨物代理、船舶代理、航運經紀、航運咨詢、船員服務等航運業務且年度營業收入達到 1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年度營業收入達 1000萬元(含)以上,按年度營業收入的1%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最高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具體申報按照《東方市促進現代服務業若干措施》執行。(截止時間:2028年6月28日,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九、措施保障要求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全力以赴推進落實,于2025年2月16日前印發政策實施細則,實現通過海易兌便民系統線上申報,簡化申報流程,切實做好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