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強化科技創新對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區政府設立科技創新資金,區財政局負責資金保障,區科委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支持措施
?。ㄈ?span style="color: #e03e2d;">對首次納入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小升規”清單的企業,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20萬元的資金支持。
(四)對首次納入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規升強”清單的企業,采取獎勵性后補助方式給予30萬元的資金支持。
第九條本辦法由區科委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通州區支持科技創新暫行辦法的通知》(通政發〔2015〕3號)同時廢止。本辦法與此前通州區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有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