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嘉興市推動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已經九屆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興市推動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搶抓人工智能加速發展新機遇,打造長三角智算中心、長三角算力產業集聚地和長三角算力應用創新地,加快建設算力產業強市和人工智能應用創新高地,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7年,人工智能產業規模進一步提升,培育鏈主企業1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50家,引進總投資超億美元或10億元以上的人工智能領域項目40個,人工智能產業營收規模突破1000億元;應用場景進一步拓展,引育3個具有全國影響力的行業垂直模型,打造典型應用場景20個以上;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新增人工智能領域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10家,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150個以上;基礎設施進一步夯實,算力規模達到100EFlops,其中高性能(智算、超算)算力達到90EFlops。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人工智能產業集聚行動。
1.加大項目招引。繪制細化產業鏈圖譜,發揮算力基礎設施先發優勢,采用以算引商、定向招商、場景招商等方式,引進國內外人工智能領域領軍企業、知名企業等來嘉興設立區域總部、研發總部、功能型總部和子公司。(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和各縣〔市、區〕政府均為責任主體,不再列出)
2.加快平臺建設。加快布局以人工智能產業為主導的“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特色小鎮、省級數字經濟產業園,打造一批特色化軟件園。依托烏鎮之光、平湖潤澤信息港算力中心,重點打造烏鎮大數據高新技術產業園和長三角平湖潤澤國際信息港產業園,爭創浙江省算力產業未來產業先導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3.加強企業培育。支持龍頭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拓展人工智能應用市場,引導中小企業深耕人工智能細分賽道,不斷擴大特色優勢領域競爭力。支持建設一批人工智能眾創空間、孵化器,孵化一批創新能力強、市場前景好的人工智能領域初創型科技企業。發揮開放平臺、開源社區等作用,降低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成本。結合烏鎮峰會、“十鏈百場萬企”等活動大力開展“人工智能+”對接活動,推進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和人才鏈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二)實施技術創新攻關突破行動。
4.打造高端創新載體。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在人工智能領域創建一批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等創新載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
5.強化核心技術攻關。鼓勵企業與高校院所、科研機構、上下游企業共建產業技術研究平臺,組建產業鏈上下游共同體,聯合開展前沿技術研究和應用推廣,開放應用場景,通過“揭榜掛帥”“賽馬制”等方式,發布關鍵核心技術需求,突破一批前沿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6.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研發創新和專利技術轉移轉化運作機制,提能升級嘉興科技大市場。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概念驗證中心、“中小試”基地等成果轉化公共平臺,提供二次開發、工藝驗證、“中試熟化”等服務,推動實驗室成果熟化定型和落地轉化。(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三)實施場景應用示范引領行動。
7.推進“人工智能+制造”。聚焦“135N”先進制造業集群,持續推進“產業大腦+未來工廠”建設,鼓勵企業開發應用行業垂直模型,建設開源語料庫,在智能生產、智能檢測、故障分析、人機協作、數字孿生、倉儲物流等領域加快賦能,實現降本增效。(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數據局)
8.推進“人工智能+治理”。鼓勵人工智能企業在政務、交通、安防、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先行先試,提供更多智能化產品和解決方案,探索政務智能云和政務模型建設,推動城市保障智能化、社會治理精細化、居民服務便捷化,打造一批國家級、省級公共領域人工智能應用試點示范。(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
9.推進“人工智能+消費”。加快人工智能在旅游、文創、游戲、體育、醫療、教育等面向C端消費市場上的多元場景應用,推動商業模式和消費形態革新,滿足個性化服務定制,提升消費體驗和服務效率,催生新的消費業態和增長點。(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體育局、市數據局)
(四)實施算力資源建設支撐行動。
10.豐富算力供給。加快推進中國電信長三角國家樞紐嘉興算力中心、中國移動長三角(嘉善)智算中心、阿里巴巴長三角智能計算基地、長三角平湖潤澤國際信息港等一批重點項目建設,打造萬卡級高性能算力集群。(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電信嘉興市分公司、中國移動嘉興分公司、聯通嘉興市分公司)
11.優化算力服務。高水平打造算力服務平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穩定、成本合理的公共云智能算力服務,推動算力服務泛在化、標準化,滿足不同領域、不同類型、不同層級的算力需求。探索建立全市算力服務和賦能產業發展調度機制,納入省級算力網絡一體化調度平臺統一管理,參與跨主體、跨區域的算力調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數據局、市市場監管局)
12.提升網絡質量。建設高速高效、安全可靠的算力傳輸網絡,拓寬城域出口帶寬,降低網絡延時,提升傳輸質量。鼓勵通信運營商出臺優惠費率和定制化服務,進一步降低傳輸費率,打造長三角乃至全國范圍綜合使用成本最低的算力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電信嘉興市分公司、中國移動嘉興分公司、聯通嘉興市分公司、中國鐵塔嘉興市分公司、嘉興華數廣電網絡有限公司)
(五)實施產業生態優化提升行動。
13.強化數據保障。加大公共數據集開放力度,鼓勵骨干企業建設開源語料庫,支持各企事業單位建設中英文語料庫、多模態訓練數據中心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樞紐。探索數據流通“專有域”模式,推動數據技術創新,加強數據安全保障。加快“浙江數商”主體培育,推進企業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DCMM)貫標、企業首席數據官(CDO)、產品主數據標準(CPMS)等試點建設。(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
14.強化人才支撐。深入實施“星耀南湖”人才計劃、“卓越工程師”計劃,加大高層次人才(團隊)引進培養力度和數字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本地高校加強人工智能領域學科專業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支持本地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產業學院、實訓基地、教學工廠等。(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15.強化金融支持。積極爭取國家、省產業基金支持,鼓勵地方政府投資基金與轉化基金共同設立子基金,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載體參與設立子基金,加強投資和孵化協同,對人工智能領域項目投早、投小、投創新、投長遠。引導金融機構對人工智能領域項目給予中長期貸款,推動數據資源持有證授信貸款。發揮財政杠桿作用,對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給予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政策
(一)鼓勵制造業投資。對生產性投入(不含土建)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的人工智能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根據績效綜合評價分檔給予補助,戰略性新興產業補助標準上浮5%,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二)鼓勵信息服務業投資。對新建項目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提升改造項目投資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信息服務業項目,按照項目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款)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新建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提升改造項目最高不超過15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三)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對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且同比增速在10%(含)以上的信息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四)鼓勵創新載體培育。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300萬元、1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制造業和高技術服務業(軟件與信息服務業)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五)鼓勵產品創新。對新認定的國際、國內、省內、市內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浙江制造精品”、省級工業新產品(新技術)分別給予30萬元、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六)支持算力應用。對使用智算、超算算力且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實際使用金額的50%給予算力補貼,單家企業年度算力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其中對新獲得中央網信辦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備案的企業年度算力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七)鼓勵人工智能模型開發和推廣應用。鼓勵企業自研模型申請模型備案,對獲得中央網信辦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備案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入選國家、浙江省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八)鼓勵標桿創建。對新認定的“領軍型浙江數商”、“成長型浙江數商”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5G全連接工廠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九)鼓勵試點示范。對列入浙江省產品主數據標準(CPMS)試點的牽頭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通過驗收后再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列入浙江省首席數據官(CDO)制度建設試點且通過評估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列入省級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DCMM)貫標試點且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達到三級及以上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加大能耗要素支持。支持市場主體購買綠證,綠證對應電量不納入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允許符合條件的新建項目通過購買綠證等形式,落實能耗平衡方案。(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嘉興供電公司)
四、保障措施
實施人工智能產業鏈“鏈長+鏈主”制,組建產業專班,加強對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實施和空間要素保障的統籌協調。堅持促進發展和監管規范兩手抓,推動形成規范有序的人工智能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及時總結、宣傳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經驗做法、優秀案例,提高社會認知度和關注度,營造濃厚的產業發展氛圍。
本實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已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或同一事項滿足多個獎補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實施。落實政策所需資金,列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各縣(市)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