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激發企業科技創新活力,提升企業科技創新引領力和競爭力,現將《鐘樓區關于加快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征求意見稿)》予以公示,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及建議。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在2024年11月12日前,以郵寄或郵件的方式提出寶貴意見建議。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聯系人:毛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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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樓區科學技術局
2024年10月12日
鐘樓區關于加快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提升科技自立自強能力的總體要求,加快落實“532”發展戰略,推進“兩湖”創新區建設,提升“雙招雙引”效能,匯聚產業創新發展蓬勃之勢,以產業創新升級助推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鐘樓實際,就加快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第一條 打造“領域新星”。對新認定獨角獸、潛在獨角獸企業,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第二條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引育。對區外新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從注冊當年度起分兩年度撥付,每年度獎勵5萬元;市級以上創業孵化載體(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內每新培育1家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運營機構3萬元。
第三條 加強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招引。當年新注冊成立并通過常州市“科小”招引系統審核認定后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以下簡稱“科小”),獎勵企業3千元。對市外新招引落地的“科小”企業獎勵5千元。
第四條 積極拓寬招商推廣渠道。經鐘樓經開區、高新園(鄒區鎮)、各街道審核通過的第三方引薦機構(以下簡稱引薦機構),每區外新招引落地1家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獎勵引薦機構5萬元;每培育新注冊成立1家“科小”,最高獎勵引薦機構3千元;每市外新招引落地1家“科小”,最高獎勵引薦機構5千元。
第五條 鼓勵建設高質量研發機構。當年新認定的省重大科研設施預研籌建項目獎勵最高300萬元,國家、省級實驗室建設與運行項目獎勵最高200萬元,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省雙碳項目重大載體建設項目獎勵最高100萬元。當年新認定為省級、市級新型研發機構的,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獎勵,當年新認定為省級、市級重點實驗室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獎勵。當年新認定的省級院士工作站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分別獎勵最高100萬元、10萬元、5萬元;當年新認定的省聯合創新中心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第六條 支持雙創載體建設。對新獲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新獲備案的國家級眾創空間,分別予以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新獲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予以3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新獲備案的省級眾創空間予以2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新獲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予以5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新獲備案的市級眾創空間予以3萬元的資金獎勵。
第七條 鼓勵企業產學研合作。對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外國專家組織開展產學研合作,簽訂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且實際付款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產學研項目,一次性獎勵2萬元。積極探索構建“企業出題、政府立題、能者破題”“院校研發、政府搭臺、企業轉化”的雙軌協同機制,引導企業、高校院所和高層次人才踴躍交流合作,重點支持新能源、“兩新一智”等領域企業開展聯合技術攻關,給予發榜項目資金支持。
第八條 加強技術合同登記的服務與管理。經鐘樓經開區、高新園(鄒區鎮)、各街道審核通過的科技服務類機構,每促成登記一份技術合同,最高按技術合同成交額的萬分之一給予獎補,單一年度全區累計最高獎補金額不超過10萬元。
第九條 設立“第三方科創貢獻專項資金”,用于落實上述政策涉及創業孵化載體運營機構、引薦機構、科技服務類機構的資金獎勵。由鐘樓經開區、高新園(鄒區鎮)、各街道于每年一季度根據目標任務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報區科技局、區財政局備案,次年12月底前按績效情況綜合評定后予以兌付。
第十條 上述政策涉及的企業、創業孵化載體運營機構需注冊在鐘樓區。
第十一條 本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執行期為三年。政策內容由鐘樓區科技局負責解釋,對鐘樓區《關于促進產業創新發展特色發展若干政策(試行)》(鐘委辦發〔2022〕2號)、《關于打造新時代“龍城英才計劃”鐘樓升級版人才政策的實施意見》(鐘委發〔2023〕13號)等同級政策中與本政策內容一致或相近的項目,專項資金按本政策條款享受;對上級政策中與本政策內容一致或相近的項目,專項資金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政府2023年6月20日發布的《關于加快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鐘政辦發〔2023〕7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