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海寧市支持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若干舉措(試行)》已經十六屆市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7日
海寧市支持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
若干舉措(試行)
為進一步鞏固我市傳統優勢產業地位,提振企業發展信心,促進各類企業優勢互補、競相發展,以大規模設備更新、數字化改造、綠色化改造、創新設計等十五個方向為重點,通過政策優化迭代、資源保障加力、政務服務升級等方式,切實促進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支持對象及基本條件
依法納稅并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良好財務記錄的皮革、經編、家紡、服裝、襪子、家具、五金、印刷包裝等傳統優勢企業,社會團體等。
二、支持傳統優勢產業政策標準
(一)鼓勵企業大規模設備更新。
1.鼓勵企業加快投資、擴大產能,政府按推進時序,給予一定的土地、能耗、排放等要素保障。對企業實施的或經屬地政府牽頭實施的傳統優勢產業項目采用超額累進計算方式,生產性設備實際財務支出數500萬以上1000萬元(含)以下的給予5%獎勵,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含)以下部分給予7%獎勵,5000萬元以上部分給予9%獎勵,單個項目最高2000萬元。(市經信局、市發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分局)
(二)推動企業數字化改造。
2.充分發揮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作用,按照《浙江制造業“智能制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指引(2024版)》、《嘉興市制造業數字化改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執行指引》執行,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數字化改造關鍵技術研發投入。(市稅務局)
3.支持產業大腦、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對立項的細分行業產業大腦,給予建設費用最高50%支持(單個產業大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認定為國家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150萬元獎勵,對列入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列入創建名單的減半享受);鼓勵企業規范數據資源管理,提升數據管理能力,對列入省級企業數據管理國家標準貫標試點企業名單,并通過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DCMM)二級、三級、四級、五級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列入省級首席數據官(CDO)試點企業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服務商提供智能制造產需對接、技術交流、業務培訓等公共服務項目,給予單個服務商最高不超過20萬元補助。(市經信局)
(三)推動企業綠色化改造。
4.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嘉興市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為零碳(近零碳)工廠的給予5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示范企業、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給予15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節水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并通過審核驗收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市經信局)
5.支持傳統行業減排提升,對傳統行業企業實施污染減排(管理減排或者工程減排),形成的富余指標化學需氧量(COD)按照政府出讓原價回購后按每噸每萬元進行獎勵;形成的富余揮發性有機物(VOCs)按每噸每萬元進行獎勵。支持優質傳統行業發展,優先保障重點項目的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權指標。(市生態環境分局)
6.對優勢企業實施的環保治理項目(污水零直排建設、大氣治理設施改造、治固治土等),按實際投入財務支出數給予5%獎勵。(市生態環境分局)
(四)支持企業創新設計。
7.給予傳統優勢產業規上工業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首次認定獎勵10萬、再次認定獎勵5萬。(市科技局)
8.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嘉興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項目),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嘉興市級工業設計企業(中心、研究院),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市經信局)
(五)支持品牌培育。
9.對企業在我市首次引入生產運營或新創建的時尚品牌,給予每年最高1000萬元獎勵。支持著作權登記,企業或自然人作品取得浙江省版權局或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參照浙江省收費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市時尚產業中心、市委宣傳部)
(六)支持企業拓市場。
10.對參加境外展會的企業,給予其展位費一定獎勵;對獲得廣交會非分配性緊缺展位的企業,給予其展位費一定獎勵;對抱團特裝參加廣交會的企業,給予其特裝費一定獎勵。對牽頭組織10家以上企業境外參展(單個展會)的行業協會給予一定獎勵。(市商務局)
11.對企業參加國內展會實際支出的展位費給予每個標準展位1.5萬元以內的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支持展位數不超過15個且展位費補助最高10萬元。對協會組織參加國內展會的,給予其實際支出費用一定的補助,單個協會每年最高20萬元。(市商務局、市時尚產業中心)
12.每年安排辦展補助資金200萬元,對按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且國際標準展位數在200個以上的符合海寧主導產業方向的會展項目,給予每個標準展位最高1000元的補助。(市商務局、市時尚產業中心)
13.對海寧限上零售企業在海寧市外發展特許經營經銷商,并統一納入限上零售額統計的,每發展一個經銷商,零售額超過500萬元的,按零售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市商務局)
14.對上年度自營出口額在5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和省級外綜服代理的出口業務實行政府統保,年度保費總額最高400萬元。(市商務局)
(七)支持人才引育。
15.對新引進或上一年度新獲評的中國服裝設計金頂獎、光華龍騰獎—中國設計業十大杰出青年等時尚設計大獎獲得者,“中國最佳男女裝時裝設計師”“中國十佳時裝設計師”等時尚設計大獎獲得者,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持續支持傳統歷史經典產業發展,繼續實行新一輪工藝美術產業發展行動方案,支持引育國家級、省級人才落戶海寧。(市時尚產業中心、市經信局)
16.對經評定的省級、嘉興級、海寧市級技能賦能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7萬元、5萬元獎勵。(市人力社保局)
(八)支持產業鏈提升。
17.實施協同創新2.0版,支持企業整合創新資源開展聯合研發,對強鏈補鏈延鏈成效明顯的研發項目給予獎勵。(市科技局)
18.鼓勵產值5億元以上的企業委托中小企業生產加工,對當年度新增代工產值3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市經信局)
(九)支持行業協會發揮作用。
19.對由行業協會業務主管(指導)部門指導,行業協會承辦的各類課題調研、運行監測、產業鏈對接、培訓、指數發布等活動,每年最高給予20萬元經費補助。鼓勵行業協會組織企業進行集體采購、議價,對實施集采、議價的協會每年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市經信局)
三、支持傳統優勢產業服務舉措
(十)支持知識產權保護。
20.組建海寧市時尚產業知識產權聯盟,促進資源共享,推進構建市場化運作維權機制;加快“知源碼”建設推廣,搭建線上展廳,推動原創設計成果運用轉化;實施知識產權興企行動,對企業開展專利、商標質押融資和購買知識產權保險予以政策支持;完善快維中心“一站式”服務功能,知識產權行政裁決、調解案件年均辦結不少于120件,辦案周期再壓減5%。(市市場監管局)
(十一)支持企業融資暢通。
21.聚焦小微、科創企業等主體,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保質增量,不斷提升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能力,繼續實行1%以內的優惠擔保費率,對符合條件的匯率避險業務免收政府性融資擔保費。(市府辦)
22.運用市人才科創集團、嘉興市融資擔保公司、海寧農商銀行三方共同設立科技企業貸款風險池基金,推動“政保科技貸”產品落地,為海寧本地科創企業提供以信用為主、免抵押、低費率、流程簡化的融資擔保服務。(市府辦)
(十二)優化資源配置。
23.鼓勵支持市場主體購買綠證,綠證對應電量不納入企業節能目標責任考核。允許符合條件的新上項目通過購買綠證等形式,落實能耗平衡方案。(市發改局)
24.支持印染及后整理企業改造提升,對其中保持傳統優勢產業鏈的完整性、符合海寧市印染產業整合提升相關文件要求的優質企業給予一定土地、能耗、排放等要素資源支持。提升印染及后整理產業的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市經信局、市發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分局)
(十三)加強特色化服務。
25.根據全市傳統優勢產業發展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口市場(國家)的展覽資訊推介、貿易風險防范和國際貿易實務等多形式培訓服務,鼓勵傳統優勢產業企業深耕傳統發達市場的同時加大新興市場開拓力度。(市商務局)
26.實行“政府認定+專家評定+企業選定”人才分類評價、企業自主評價機制,在潮鄉特支實用型人才、海寧工匠等技能人才的認定比例中,向傳統優勢產業傾斜,提高人才政策享受面和覆蓋度。支持行業協會、技校等為規模較大、用工集中的企業開展產業工人定向培訓。(市總工會、市人力社保局)
27.每年公布一批“時尚名師”和“卓越工程師”,并參照我市“潮鄉特支”人才政策執行。(市時尚產業中心、市經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四)優化項目審批服務。
28.對建設項目暫未取得占用林地許可、占用草地許可、使用國有河流補償安置方案等,在可預見的情況下,允許容缺受理,先行開展用地審查,相關審批手續須在用地組卷報批前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9.推進新一輪市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加快林地占用審批,落實省重大建設項目林地要素保障機制,允許重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實行“先占后補”,最遲在次年年底完成補充林地任務。市級林地定額不足時,積極向省級申請追加定額。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實施草地審批,簡化審批流程,采取多個項目集中評審,提升效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0.單體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后,經企業申請,在滿足工程質量和消防安全前提下,可按需分期(分區分幢或分層)進行單體工程質量、消防及規劃驗收。驗收合格后企業可辦理單體工程竣工備案及不動產證。(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1.堅持企業需求為導向,以政務服務增值化改革為牽引,多措并舉探索開展投資項目“多評合一”增值化改革工作,大幅提升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持續增強企業滿意度、獲得感。(市發改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
(十五)優化營商環境。
32.嚴肅執法,柔性服務,“免罰輕罰”助力優化營商環境。調整完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探索教育減分和違法行為減輕處罰機制,提升執法服務水平,持續打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在嚴寬相濟中助推營商環境一號改革工程。(市大綜合一體化改革專班、市綜合執法局)
33.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推廣目錄有效期內的省級以上首臺(套)產品企業、實施1000萬元以上設備更新項目的企業、農業龍頭企業、老字號企業不列入D類。(市經信局)
四、附則
(一)對重大產業投資項目或產業轉型升級、品質提升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進行支持,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原則上不再重復享受面上政策。
(二)支持資金堅持績效優先的原則:
1.本政策視企業畝產效益評價、能耗、環保等情況實施差別化獎勵,單個扶持項目獎勵(資助)起獎點金額原則上不低于1萬元。
2.同一企業、母子公司原則上不得就同一事項重復申請支持,同一項目符合我市多個政策規定的或符合本政策多項規定的,不重復獎勵,就高執行;享受省級及以上資金獎勵的企業就同一項目符合本政策規定的,在就高執行的基礎上,對爭取到的上級資金額按5%疊加獎勵,上級要求配套獎勵的除外;對同一政策內容遞進式的獎項實行補差獎勵。
3.除設備投資獎勵、研發、人才、公共服務平臺和協會等社會團體外,對企業的財政補助(獎勵)原則上不超過企業在我市的地方綜合貢獻(包括企業享受的一事一議政策,招商協議政策等)。
(三)享受本政策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如在能耗管理、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根據相關規定給予減少直至取消獎勵(資助)。
(四)鼓勵各鎮、街結合實際,制定出臺符合本區域特色的傳統優勢產業政策,突出設備更新、零地技改、產業鏈協作、延鏈補鏈、地下空間開發、臨時周轉補助、貸款貼息補助等方面。
(五)2024年6月12日至12月31日建設單位或個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繳納的零地技改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市財政通過預算全額安排給所在鎮(街道)。
(六)本《意見》自2024年7月27日起施行,政策試行一年,執行日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與現有政策《海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寧市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海寧市加快重點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海寧市支持建筑產業高質量發展財政獎勵等3個意見(修訂版)的通知》(海政發〔2023〕26號)、《海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寧市國家創新型縣(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海政發〔2023〕31號)、《關于印發〈“潮城英才”領軍人才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海委人才辦〔2023〕1號)、《關于印發〈海寧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推介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海委人才辦〔2024〕1號)、《關于印發〈“潮城英才”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海委人才〔2023〕1號)、《關于印發〈海寧市人才購房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海人社〔2023〕70號)、《關于印發〈海寧市引進重點產業緊缺人才資助實施辦法〉的通知》(海人社〔2023〕79號)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