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信科技局、財政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工信、財政部門:
為貫徹落實《龍巖市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發展若干措施》(龍工信規〔2025〕2號),現制定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并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龍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龍巖市財政局
2025年5月27日
龍巖市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發展若干措施實施細則
為確保《龍巖市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發展若干措施》(龍工信規〔2025〕2號)落到實處,現就有關條款的實施細則制定如下:
一、支持企業轉型升級
(
1.補助對象及標準:引導企業開展生產制造相關環節的數字化改造,對完成改造后數字化水平達到二級、三級、四級的企業,按其數字化改造實際投入資金的5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分別不超過25萬元、35萬元、45萬元。改造補助資金分期撥付,首期撥付資金為企業與數字化服務商簽訂的改造合同中首付金額的40%,最高不超過15萬元,剩余資金在企業完成改造并通過驗收后,按實際應補助金額一次性撥付。
2.
(1)數字化改造項目界定范圍:與數字化改造相關的軟件、云服務,以及網關、路由等必要的數據采集傳輸設備。其中:軟件、云服務主要指產品生命周期數字化、生產執行數字化、供應鏈數字化、管理決策數字化等應用場景所部署的相關信息化系統、工業互聯網平臺、人工智能等系統;網關、路由等必要的數據采集傳輸設備主要指與所部署的數字化應用系統密切相關且必不可少的網關、路由、物聯網傳感器等設備。
(2)數字化改造期限界定范圍:合同簽訂時間、發票開具時間、付款憑證均在2024年10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
3.
補助對象為納入我市“已立項簽約企業庫”的試點企業,申報材料如下:
(1)龍巖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預撥資金申請表(附件1);
(2)企業與數字化服務商簽訂的數字化改造項目服務合同(復印件);
(3)數字化改造項目首付款發票、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
(4)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預撥資金承諾書(附件2)。
4.
補助對象為已完成數字化改造并投入使用,且已通過市工信局組織的驗收、改造后數字化水平達到二級及以上的試點企業,申報材料如下:
(1)龍巖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清算資金申請表(附件3);
(2)市工信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報告及數字化改造項目驗收報告;
(3)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資金承諾書(附件4)。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2331166)
(二)
1.獎勵對象及標準:對實施“智改數轉網聯”項目的企業,按不超過其實施項目實際投入的50%給予獎勵,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鼓勵企業建設5G工廠,每個項目按不超過實際投入的3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申報材料及要求:按照《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十二條措施》(龍政規〔2024〕4號)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十二條措施》(龍政規〔2024〕4號)政策執行期到期后,按新出臺的相應的政策條款及實施細則執行。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3293655)
(三)
1.獎勵對象及標準: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在中小企業研發設計、視覺質檢、參數優化、能耗管理等場景的深度應用。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工智能企業申報省級人工智能普惠算力服務補助,市級再給予省級補助金額的50%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25萬元。每年評選發布一批市級AI工業領域典型應用場景,每個場景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
①省級補助申報材料:省級補助規定及申報要求詳見《福建省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十條措施》(閩政辦〔2023〕26號)、《福建省省級人工智能產業發展項目管理辦法》(閩工信規〔2024〕9號)及相關申報通知文件。
②市級補助申報材料:此條款為“免申即享”條款,依據省財政廳、工信廳下達資金文件,對我市獲得資金補助的項目按照市級補助標準下達資金。具體要求見本文件附則。
(
此條款為“免申即享”條款,由市工信局另行出臺評選辦法組織評選,并公布獲評市級AI工業領域典型應用場景名單,對獲評項目按照獎勵標準下達資金。具體要求見本文件附則。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3293259)
(四)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1.獎勵對象及標準:鼓勵企業聚焦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和開發,提升企業技術競爭力。對首次認定的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8萬元獎勵。
2.申報材料及要求:按照《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十二條措施》(龍政規〔2024〕4號)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十二條措施》(龍政規〔2024〕4號)政策執行期到期后,按新出臺的相應的政策條款及實施細則執行。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產業融合和科技科,3293650)
二、培育數字服務生態
(五)布局提升算力基礎設施
1.獎勵對象及標準:支持建設公共算力中心,對在我市首個新建50P以上人工智能算力項目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600萬元獎勵,100P以上人工智能算力項目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第二個項目起,按首個項目標準折半獎勵。
2.首個項目認定規則
首個項目指第一個通過市工信局、市數據管理局、市財政局組織驗收的項目(按驗收報告日期先后順序為準)。
3.
(1)項目實施前,由項目業主單位編制項目設計方案和實施方案,并向市工信局報備;
(2)項目竣工后,由項目業主單位向市工信局、市數據管理局、市財政局提出驗收申請,由市工信局、市數據管理局、市財政局組織相關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
4.
項目紙質申報材料應按如下順序膠裝成冊:
(1)封面和目錄;
(2)項目竣工驗收意見;
(3)項目工作總結報告、技術總結報告、系統測試報告、項目試運行報告、用戶使用情況報告等驗收成套材料;
(4)項目業主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5)其他必要的相關材料。
申報材料其他要求見本文件附則。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3293259)
(六)強化數字化服務能力
1.獎勵對象及標準:引育一批優秀數字化服務商,提升數字化服務能力。擇優評選一批服務企業數量多、服務質量優的數字化服務商,每家服務商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擇優評選一批市級優秀“小快輕準”產品或解決方案,每個產品或解決方案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
2.申報材料及要求:此條款為“免申即享”條款。由市工信局另行組織評選,并依據市工信局印發的公布獲評市級優秀數字化服務商、市級優秀“小快輕準”產品和解決方案名單文件,對獲評項目按照獎勵標準下達資金。具體要求見本文件附則。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2331166)
(七)培育工業互聯網平臺
1.
(1)補助對象及標準:建設一批行業(區域)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按不超過實際投入的3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①截止申報日,項目已上線運行,實際投資不少于300萬元,連接或服務企業用戶達到30家及以上;
②平臺建設項目界定范圍:包括網絡、平臺、安全相關軟硬件,以及平臺相關研發、測試驗證、系統集成實施資金的投入;
③項目實際投入資金的界定范圍:從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投入的費用。
(3)申報材料及要求
①《龍巖市行業(區域)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5);
②《龍巖市行業(區域)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報告書》(附件6);
③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建設資金投入明細,以及與之對應的發票等佐證材料復印件;如平臺屬于自主研發建設,則提供相關人力的資金投入證明材料;
④工業互聯網平臺連接或服務企業用戶清單,以及與服務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協議(提供10個)、收入憑證等佐證材料;
⑤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
⑥企業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執照)復印件。
申報材料其他要求見本文件附則。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2331166)
2.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1)獎勵對象及標準: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按年度新增有效服務企業數給予獎勵,每接入一家企業給予獎勵1萬元,每個平臺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申報材料及要求:
①《龍巖市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7);
②《龍巖市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項目報告書》(附件8);
③平臺年度所有新增連接服務企業清單、服務企業合同復印件、稅務發票、平臺實際運行截圖、5家以上用戶使用報告等;
④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
⑤企業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執照)復印件。
申報材料其他要求見本文件附則。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2331166)
(
1.獎勵對象及標準:引導制造業“鏈主”企業加強與產業鏈供應鏈上的中小企業業務協同與互聯互通,向中小企業輸出轉型能力,為上下游企業提供免費診斷,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數字化改造服務,每完成一家企業改造任務獎勵5萬元,每家“鏈主”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2.申報條件及要求
(1)“鏈主”在帶動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優化產業資源配置、技術產品創新應用等方面影響力突出,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合作企業超過30家,具有開放的數字化合作生態體系。
(2)“鏈主”應通過技術賦能、供應鏈賦能、平臺賦能、生態賦能、綠色賦能等模式和途徑,向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和產業集群內中小企業開放技術、資金、人才、服務等資源,助力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3.申報材料及要求
(1)《龍巖市中小企業“鏈式”數字化轉型補助資金申請表》(附件9);
(2)《龍巖市中小企業“鏈式”數字化轉型項目報告書》(附件10);
(3)“鏈主”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服務的所有中小企業清單(包括企業名稱、數字化改造內容、合同簽訂日期、改造完成日期)、服務中小企業合同復印件、稅務發票、數字化改造系統實際運行截圖、用戶使用報告等;
(4)“鏈主”企業上年度財務報表;
(5)企業營業執照(或“三證合一”執照)復印件。
申報材料其他要求見本文件附則。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2331166)
三、看樣學樣復制推廣
(九)打造市級優秀改造企業
1.獎勵對象及標準:擇優遴選一批數字化轉型成效顯著、能帶動其他中小企業“看樣學樣”的優秀改造企業。對遴選為市級優秀改造的企業,每家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獎勵。
2.申報材料及要求:此條款為“免申即享”條款。由市工信局另行組織評選,并依據市工信局印發的公布獲評市級優秀改造企業名單文件,對獲評企業按照獎勵標準下達資金。具體要求見本文件附則。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2331166)
(十)
1.獎勵對象及標準:支持企業申報省級數字化轉型(人工智能)相關標桿示范和典型案例,對入選的企業按省級獎勵資金渠道給予獎勵。鼓勵數字化改造企業申報國家級工業數字化應用標桿(試點示范、典型案例),對入選國家級數字化應用標桿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省級數字化轉型(人工智能)相關標桿示范和典型案例獎勵,此條款為“免申即享”條款。由省工信廳組織申報評選,并依據省工信廳印發的公布獲評省級數字化轉型(人工智能)相關標桿示范和典型案例名單文件,按照《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推進工業數字化轉型九條措施的通知》(閩工信規〔2022〕11號)、《福建省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十條措施》(閩政辦〔2023〕26號)及其相關規定執行。《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推進工業數字化轉型九條措施的通知》(閩工信規〔2022〕11號)、《福建省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十條措施》(閩政辦〔2023〕26號)政策執行期到期后,按新出臺的相應的政策條款及實施細則執行。
(2)入選國家級數字化應用標桿的企業獎勵,按照《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十二條措施》(龍政規〔2024〕4號)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十二條措施》(龍政規〔2024〕4號)政策執行期到期后,按新出臺的相應的政策條款及實施細則執行。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3293655)
四、加強金融服務保障
(十
1.獎勵對象及標準:強化數字化轉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落實省、市技改融資惠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技改項目按政策標準給予一定的貸款貼息補助。
2.申報材料及要求:市級技改貼息補助按照《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十二條措施》(龍政規〔2024〕4號)及《龍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龍巖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龍巖市技術改造項目融資貸款貼息實施方案的通知》(龍工信投資〔2024〕14號)有關規定執行。《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十二條措施》(龍政規〔2024〕4號)政策執行期到期后,按新出臺的相應的政策條款及實施細則執行。省級技改貼息補助按省級出臺實施方案執行。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投資規劃和產業協調科3293630)
(十二)加大金融服務支持
1.獎勵對象及標準: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降低擔保費率,并按融資擔保機構當年新增擔保金額,按一定比例給予風險補償和業務獎補。鼓勵金融機構推出數字化轉型金融產品,持續推廣“無還本續貸”業務,滿足企業融資需求。
2.申報材料及要求
本條款按當年省級融資擔保風險補償金申報通知執行。
(咨詢電話:市財政局金融穩定監管科,2337736)
五、做好城市試點保障
(
資金支出方向:建設龍巖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為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提供一站式線上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圍繞城市試點工作支撐、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診斷咨詢、企業數字化改造全過程監管、數字化改造評測驗收、財務審計等提供配套服務。
(十
1.獎勵對象及標準:加大企業數字化轉型對接服務力度,每年安排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
2.數字化對接交流培訓活動
(1)獎勵規定
對市工信局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級工信部門承辦的市級數字化轉型發展現場會(推進會)、數字化轉型供需對接活動(參會人數60人以上、現場簽約5個以上項目),對市工信局直屬事業單位和縣級工信部門主辦的數字化轉型培訓班,每場活動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第三方服務機構(商會、協會、聯盟、促進會或高職高等院校等)在我市主辦的工業數字化轉型交流活動(參會人數35人以上),每場活動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申報以上數字化對接交流培訓活動獎勵資金的,活動主辦方或承辦方應在舉辦活動前將活動方案報市工信局備案。
(2)申報材料及要求
①獎勵資金申請報告;
②活動相關資料,包括:活動方案、簽到冊、現場照片、活動總結等;
③其他必要的相關材料。
申報材料其他要求見本文件附則。
3.其他數字化轉型服務
資金支出方向:制作全市數字化轉型發展專題片,數字化標桿企業和典型案例宣傳冊、宣傳視頻等。舉辦市級數字化轉型相關培訓班、供需對接活動等。
(咨詢電話:市工信局電子和軟件信息化推進科,2331166)
六、附則
(一)申報材料其他要求:1.所有申報材料均需封面和目錄,申報材料一式壹份(膠裝,封面加蓋公章)。2.所有申報單位均須提供企業(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及企業未失信、未涉黑涉惡承諾書(附件11)。3.申報材料為復印件的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4.政策申報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
(二)申報審核程序。所涉獎補條款除另有說明外:1.市直相關企業的項目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市惠企政策兌現窗口,由市惠企政策兌現窗口匯總受理后,轉交市工信局。2.各縣(市、區)的項目申報材料報所在地縣級惠企政策兌現窗口,由縣級惠企政策兌現窗口匯總受理后,轉交縣級工信部門初審,并將初審推薦意見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一式壹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檔,應體現申報企業是否涉黑涉惡、失信等情況的排查審核意見)和申報材料統一報送市工信局。3.龍巖高新區(經開區)、廈龍山海協作經濟區若暫未設立惠企政策兌現窗口,按照上述時間要求由所在地經發(經濟事務)部門牽頭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組織企業申報,直接受理企業申報材料,經初審后,正式聯合行文將初審推薦意見(一式壹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檔,應體現申報企業是否涉黑涉惡、失信等情況的排查審核意見)和申報材料統一報送市工信局。擬獎補的項目須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行文下達資金文件,并將辦理情況反饋給市惠企政策兌現窗口。
(三)對于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條款:1.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所涉資金從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市、縣級專項資金中列支,其中:中央與地方資金按5.4:4.6分擔,其中地方承擔部分按照市級財政與新羅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受益財政5:5的比例以及市級財政與其他縣(市、區)受益財政2:8的比例分擔。2.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預撥資金由市級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將資金直接撥付到具體企業。3.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清算資金由市財政局通過預算指標(資金)下達到項目所在地縣級財政部門,再由項目所在地縣級財政部門按國庫集中支付規定及時撥付(特別規定除外)。4.項目所在地縣級工信、財政部門收到數字化改造補助清算資金文件后應及時完成市級下達及受益財政分擔的資金撥付程序。若數字化改造補助清算資金文件下達超過2個月,項目所在地縣級工信、財政部門仍未完成撥付,市級將收回數字化改造補助資金并由市級直接撥付至具體企業。
(四)對于除金融保障資金獎補外的其他獎補條款,屬市級固定收入的企業(項目),由市級直接撥付至項目單位;縣(市、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的企業(項目),其獎補資金由市財政局通過預算指標(資金)下達到項目所在地縣級財政部門,再由項目所在地縣級財政部門按國庫集中支付規定及時撥付(特別規定除外)。項目所在地縣級工信、財政部門收到獎補資金文件后應及時完成撥付程序。若資金文件下達超過2個月,項目所在地縣級工信、財政部門仍未完成撥付,市級將收回獎補資金并由市級直接撥付至具體企業。
(五)對于“免申即享”條款,企業不需申報,由市工信局根據相關部門認定名單,按照獎勵標準撥付獎勵資金,資金撥付按照本附則第(四)條執行。
(六)項目實施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項目資金,并自覺接受監察、審計、財政、工信等部門監督檢查。企業提供虛假財務報表等資料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的,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七)獎補資金納入績效評價范圍,按照財政部門有關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執行。
(八)所涉補助條款同一年度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對失信、涉黑主體,嚴格限制項目申報。
(九)本實施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與龍工信規〔2025〕2號文件一致。若遇政策調整,以新政策為準。
(十)本實施細則由市工信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1.龍巖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預撥資金申請表
2.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預撥資金承諾書
3.龍巖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清算資金申請表
4.企業數字化改造補助資金承諾書
5.龍巖市行業(區域)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補助資金申請表
6.龍巖市行業(區域)特色型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報告書
7.龍巖市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補助資金申請表
8.龍巖市工業互聯網平臺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項目報告書
9.龍巖市中小企業“鏈式”數字化轉型補助資金申請表
10.龍巖市中小企業“鏈式”數字化轉型項目報告書
11.企業(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及企業未失信、未涉黑涉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