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駐縣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推進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3年5月11日
關于推進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的
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行動方案(2022-2035年)》和市《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工作方案》,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推動我縣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爭創國家知識產權建設示范縣,結合縣情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激發知識產權創造活力。積極開展針對規上企業、中小企業的發明專利創造激勵考核,引導企業對主導產業以及產業鏈條、重點技術領域加大研發投入,積極申報國家、省級專利獎,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企業(專利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獲得省專利獎的企業(專利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鼓勵企業貫徹認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二、加大知識產權優勢示范培育力度。加強獎勵政策的質量導向,調整優化政策獎勵方式,推動“獎專利”向“獎優勢示范企業”轉變。積極引導縣內企業創建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提升知識產權工作綜合實力。對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對成功入選江西省、贛州市高價值專利培育運營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聚焦高質量發展要求,組織開展縣級知識產權培育、優勢、示范和領軍企業評選,對獲評“崇義縣知識產權培育型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2萬元;對獲評“崇義縣知識產權優勢型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8萬元;對獲評“崇義縣知識產權示范型企業”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獲評“崇義縣知識產權領軍型企業”的,一次性獎勵60萬元。對企業成功申請PCT國際專利的專利權人每個專利獎勵8萬元,成功申請巴黎公約國際專利的專利權人每個專利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三、實施商標品牌運用戰略。持續推進梯田米、高山茶、刺葡萄、生態魚、筍小粉、香杉木等生態產品品牌建設,引導企業制訂商標品牌發展規劃,形成良好的企業商標(品牌)文化。挖掘、梳理我縣特色資源產品,鼓勵行業協會、企業積極申請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集體商標,對新批準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每件給予申報單位或推動主體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引導農業企業、農業種養殖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村經濟合作社申請注冊農產品商標、集體商標、富硒產品商標,對新被核準的集體商標,每件給予申報單位或推動主體1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商標獎勵20萬元,對獲得“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每個獎勵2萬元。對獲得“中華品牌商標博覽會金獎”的商標每個獎勵2萬元。(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
四、推進中小企業質量提升行動。培育一批技術先進、管理水平高的優勢企業,打造一批規模大、核心競爭力強、產品精深的產業集群,鼓勵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CC)、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22000)、食品危害分析認證(HACCP)、工業產品及食品農產品認證(含有機、江西綠色生態產品認證),對年內新增上述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每張證書給予1.5萬元的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井岡質量獎和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分別每件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獲批崇義縣縣長質量獎組織獎和提名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和2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五、以標準引領產品技術升級。積極發揮協會團體優勢,把具有地方特色的預制菜品、農產品、山林礦產資源等做成行業標桿,引導和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爭取標準話語權。對牽頭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單位(含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下同),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排名前兩位的單位,分別給子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5萬元獎勵(起草單位中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制定單位,其余均為參與單位,在同一個標準制定中既是牽頭主持制定又是參與制定的單位,只按牽頭主持制定給予獎勵,參與制定不再重復獎勵)。(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
六、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建立完善知識產權質押風險補償基金等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建立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機構庫、專家庫和融資項目庫,促進銀企對接,為縣內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瞪羚企業”、“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等搭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快速通道。支持企業以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出質直接或間接質押貸款,對質押貸款過程中發生的貸款利息、評估費等給予補貼,獲得金融機構貸款并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手續,按期還清本息的貸款,可享受市級財政貼息補助政策(對其質押貸款產生的利息給予不超過30%的貼息補助,每家企業年度內享受貼息總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每筆合規質押融資貸款,按實際發生的評估費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每筆貸款評估費獎補最高額度不超過5萬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崇義縣支行、縣金融服務中心、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七、加快知識產權成果轉化。優化產學研用合作機制,鼓勵企業專利交易及成果轉化。建立供需匹配的對接渠道,推動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知識產權深度合作,引導開展訂單式研發和投放式創新。依托國家專利交易平臺和省技術產權交易平臺,鼓勵專利權人以專利許可方式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鼓勵本地企業加大對高含金量專利的引進、吸收和轉化。(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科技創新中心、縣工信局)
八、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隊伍人員配備和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加大執法力度,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執法維權專項行動。加強知識產權領域社會信用監管,建立完善知識產權失信懲戒機制,將知識產權違法違規行為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加強知識產權代理從業人員監管,嚴厲打擊知識產權服務無資質代理、惡意代理、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非正常專利申請、惡意商標申請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文廣新旅局、縣公安局、縣人民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
九、加強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知識產權人才庫,鼓勵縣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取知識產權專業經濟師資格;對新獲得國家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且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專利代理機構執業的,給予一次性2000元獎勵。(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
本措施由縣市場監管局、縣財政局等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措施涉及獎勵政策原則上每年組織申報、兌現一次,措施印發后,《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質量強縣建設的實施方案》(崇辦發〔2019〕4號)相關扶持政策即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