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區、御道口牧場管理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
現將《關于提升建設承德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的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關于提升建設承德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的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4號)精神,支持以河北灤平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為基礎升建承德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以下簡稱“承德農高區”),打造國內一流、國際有影響力的農業創新驅動發展先行區和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試驗區,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優化園區產業布局。以創新集約、提質增效為重點,圍繞產業鏈發展,推動農業園區、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相互促進、合理布局,優化一二三次產業結構形態。綠色有機農產品加工產業以提升品質和精深加工為主攻方向,支持龍頭企業篩選和培育優質有機農產品,延伸產業鏈條,提升技術研發水平。現代農業生物技術產業以生物育種、生物飼料、生物肥料和制劑為主攻方向,支持龍頭企業開展生物技術研究及示范,突破核心技術。高端服務業以推進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為主攻方向,支持打造以康養為核心,集食、住、行、游、購、娛、商、養、學于一體的農業旅游發展體系,開發產業多重價值。
二、加快龍頭企業集聚。支持承德農高區綠色有機農產品加工、現代農業生物技術、高端服務業等主導產業發展,加強對世界500強、國內500強和細分行業50強等龍頭企業的引進,鼓勵龍頭企業在承德農高區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等功能機構,同時集聚一批競爭力強、成長性高的配套中小企業,促進農業產業鏈條的前延后伸、相互融合,大幅提高產業附加值和競爭力。
三、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引導涉農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龍頭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企業落戶承德農高區,對市外整體遷入農高區且完成變更手續的高新技術企業,由本級財政給予企業不低于10萬元的補助。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由本級財政給予企業不低于10萬元的補助,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由本級財政給予企業不低于5萬元的補助。支持涉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展。對新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示范企業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
四、支持藥品生產企業發展。鼓勵藥品生產企業申報生物醫藥健康產業專項項目,并予以資金支持。支持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通過 GMP 認證后新增生產品種。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通過 GMP 認證后,在原生產范圍炮制方法項下新增生產品種,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工藝驗證,制定工藝規程,具備相應的生產、檢驗條件,無需備案,按要求報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即可。允許企業采購趁鮮切制的中藥材。對于中藥材來源穩定,供應商審計評估合格,能夠保證中藥飲片質量安全穩定可追溯的,允許中藥飲片生產企業采購趁鮮切制的中藥材。
五、支持創新平臺建設。支持由企業牽頭,在綠色有機農產品加工、現代農業生物技術、高端服務業等領域,建設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科技企業孵化器、星創天地、眾創空間和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等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支持涉農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與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圍繞特色優勢產業搭建農業高新技術和高新品種的試驗示范與推廣創新平臺。重點支持承德農高區中美友誼農場建設,積極爭取國家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布局承德農高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由本級財政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由本級財政補助50萬元;對省級以上眾創空間,由本級財政補助30-50萬元;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由本級財政補助20萬元。加大新型研發機構引進培育力度,給予重點扶持,不斷增強其造血、孵化功能,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六、支持吸納引進重大技術成果。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要求,對于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承德農高區企業作為科技成果受讓方,單項交易額在50萬元以上不足100萬元的,按照技術合同實際交易額給予最高10%的補助,超過100萬元的部分給予最高5%的補助,每項最高可補助100萬元。其中,科技成果來源于京津的,單項交易額在50萬元以上的,按照實際交易額給予最高10%的補助,每項最高可補助100萬元。
七、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支持承德農高區培育、建設與引進一批高水平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對新認定的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給予30萬元的資金支持。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促成向承德農高區內企業轉移的科技成果,按不高于其促成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補助,年度最高可補助50萬元,其中,對促成成果交易做出實際貢獻的技術經紀人應按照不低于補助資金的30%予以獎勵。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按其技術合同登記額的1‰給予補助,年度最高可補助20萬元。
八、支持企業主導制定技術標準。支持企業承接重大創新項目,轉化產業關鍵共性技術成果,參與國際國內標準的研究與制定。對經有關組織、部門公布的由企業主導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技術標準,由本級財政分別給予標準主導制定企業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0萬元補助。
九、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力度。市縣財政設立支持農高區建設專項資金,2021-2023年度每年安排5000萬元。市級現有相關科技研發專項資金要向承德農高區適當傾斜,將承德農高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優先納入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對積極參與綠色高端農業發展的新型經營主體在農業項目和先進典型申報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十、強化產業金融支撐。由市國投集團、匯金國控集團、承德農高區共同出資,設立承德國家農高區發展基金和承德國家農高區創新發展科技投資基金,支持承德農高區主導產業、創新企業發展。兩支基金總規模不低于1億元。堅持市場化運作,支持金融機構開發復合型科技金融產品,搭建“政銀企”三位一體的融資服務平臺。支持承德農高區內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實現改制、掛牌、上市融資,通過PPP等模式擴大融資渠道。
十一、 加大人才保障力度。支持承德農高區與高校院所加強戰略合作,鼓勵高校院所依托現有資源,加大建設投資力度,加快科技成果、人才等資源集聚。重點支持全國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基地建設。支持承德農高區引進符合主導產業發展需求的“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經舉薦或認定,可直接納入各類市級人才工程給予重點支持。對兩院院士、國家入選者、“長江學者”等國家級層面和河北省等省級層面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帶項目來承德農高區創業工作,視項目水平和投資額度,由本級財政給予每人不低于200萬元的科研經費補貼和50-100萬元安家費補助。對海內外頂級高層次人才團隊帶技術、帶成果、帶項目來承德農高區創新創業和轉化成果的,給予100萬元至400萬元支持資金。對承德農高區建設急需人才(團隊)及各項補貼、支持資金數額,實行“一事一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