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盤錦市大洼區關于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獎勵辦法》業經區三屆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大洼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大洼區關于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獎勵辦法
為鼓勵工業企業升規納統,提升規上企業生產質量和效益,引導廣大企業走數字化、綠色化道路,實現“專精特新”發展,推動全區工業經濟高質量運行,結合助企紓困“免申即享”政策落實,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措施
(一)對首次升規的企業,在落實上級政府獎勵政策的同時,區政府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竣工項目當年升規的企業,區政府一次性獎勵4萬元。(以市工信或區統計部門認定為準)
(二)對首次認定的“規升巨”企業,在落實上級政府獎勵政策的同時,區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以市工信部門認定為準)
(三)對全年增加值增速排名全區前十的規上企業,區政府一次性獎勵2萬元。(以區統計部門認定為準)
(四)在落實上級政府獎勵政策的同時,對首次評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區政府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首次評為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專精特新企業”的企業,區政府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以市工信部門認定為準)
(五)在落實上級政府獎勵政策的同時,對首次評為“瞪羚”的企業,區政府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首次評為“雛鷹”的企業,區政府一次性獎勵2萬元。(以市科技部門認定為準)
(六)對首次評為“高新技術”的企業,在落實上級政府獎勵政策的同時,區政府一次性獎勵3萬元。(以市科技部門認定為準)
(七)優先推薦規上企業申報數字化改造、綠色工廠、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定期組織規上企業培訓,提高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統計等人員綜合能力。
二、資金撥付程序
(一)由區財政局負責,將本辦法中的獎勵資金總額100萬元列入年度預算。
(二)由區工信局(區科技局)、區統計局負責,在次年第一季度完成獎勵事項核準,確定獎勵名單,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
(三)區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后,由區政府辦負責公示,公示期一周。
(四)公示無異議后,由區財政局負責在10個工作日內將獎勵資金撥付到位。
三、其他事項
(一)當年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不予以獎勵。
(二)本辦法獎勵期限為2022—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