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企事業單位:
《戴村鎮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試行)》已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杭州市蕭山區戴村鎮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戴村鎮關于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試行)
為更好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對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圍繞“三地一中心”建設目標,加快打造戴村經濟轉型升級新引擎,切實推動戴村經濟高質量發展。經鎮政府研究決定,結合戴村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意見。
一、支持企業示范引領
1.按照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結合按照經濟貢獻、發展增幅、產業導向等維度,補助各類先進企業。對認定為十強企業的,給予10萬元補助;對認定為新銳企業的,給予5萬元補助。對列入區百強企業的,再增加5萬元補助。
2.圍繞“專精特新”發展高地建設,強化示范帶動效應,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重點、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的補助。對認定為省隱形冠軍、單項冠軍、首臺(套)企業,分別給予8萬元補助。
二、支持企業提質增效
3.鼓勵企業穩增長,全年規上工業增加值每增加100萬元補助0.5萬元,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萬元。
4.支持服務業企業發展,全年增速高于全區平均水平的營利性服務業企業,營收增加500萬元,補助1萬元,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全年增速高于全區平均水平的零售業企業,營收增加200萬元,補助1萬元,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全年增速高于全區平均水平的批發業企業,營收增加3000萬元,補助1萬元,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5.全年出口額同比每增加500萬元,補助0.5萬元,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6.鼓勵企業擴大有效投資,對入庫技改項目,全年超過500萬元部分,每增加100萬元,給予0.5萬元補助,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對新升規的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
三、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8.對成功打造博士后工作站等創新載體的企業,給予8萬元資助。
9.對有國家、省、市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企業,分別給予6萬、4萬、2萬補助。獲發明專利授權企業,每件給予1萬元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四、支持企業招才引資
10.培育新增高級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的制造業企業,給予企業每人2000元補助。
11.培育在職員工(繳納社保)當年度認定(不含授權)或招引(社保繳納滿一年)為A-E類高層次人才的制造業企業,分別給與每人4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0.5萬元補助。
12.鼓勵發揮存量空間資源作用,對園區或者存量廠房招引或培育新上規工業企業的,經認定后,給予業主每家5萬元補助。
五、附則
13.本政策意見享受范圍為在本鎮依法進行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和納稅營業的企業,除數據指標外采取企業主動提供相應證明材料進行申報,未申報的不再補助。
14.未完成年度節能減排目標的企業,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產品質量等重大責任事故的企業,因偷稅被立案查處、列入失信黑名單和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意見。
15.“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結果以最近一次公布的情況為準,為C類企業,不享受除科技、人才外的其他各類優惠獎勵政策;綜合評價結果D類企業,不享受任何優惠獎勵政策,不得參評年度各項先進。
16.對同一(同類型)事項,根據扶持資金來源,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和進檔差額原則實施。
17.本政策意見自2025年5月7日起試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期間參照本政策意見執行。中央和省市區現有政策及后續新出臺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執行。
18.如有不明事項,以杭州市蕭山區戴村鎮人民政府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