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軍分區黨委,市委各部委,市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各人民團體:
現將《關于加快推動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襄陽市委
襄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關于加快推動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湖北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精神,加快推進制造強市建設,大力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建設萬億工業強市為目標,以智能化升級、綠色化轉型、集群化發展、服務化延伸、安全化管控為路徑,突破性發展優勢產業,推動“144”產業集群成勢見效,加快建設高水平國家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為襄陽都市圈高質量發展提供產業支撐,為湖北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貢獻襄陽力量。
(二)發展目標
——經濟總量實現跨越。全市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9%以上,到2025年,總量達到1萬億元,力爭實現1.2萬億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8%以上,全市工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2%以上。
——重點產業快速發展。構建1個4000億級汽車產業,新能源新材料、食品飲料、裝備制造、紡織服裝4個1000億級產業,電子信息、節能環保、醫藥健康、現代化工4個500億級產業,力爭2025年汽車產業產值突破4000億元,汽車產量突破70萬輛,新能源汽車產量突破20萬輛。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10%以上。
——企業培育取得突破。到2025年,全市規上工業企業力爭達到2500家,產值過百億元的企業達到10家;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達到250家,其中國家級達到60家;省級以上單項冠軍(產品)企業達到30家,其中國家級達到5家;實現省級以上產業鏈“領航”企業零的突破。
——項目投資持續發力。工業投資和工業技改投資分別年均增長20%和15%以上。每年實施1000萬元以上工業和技改項目350個以上,其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和綠色低碳節能改造等技改項目150個以上。工業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
——發展質效明顯提升。到2025年,規上工業企業利潤總額年均增長10%左右,工業增值稅年均增長8%左右,每百元營業收入中的成本較2020年末降低0.5元以上。新增省級工業質量標桿企業10家以上、全國質量標桿企業2—3家。制造業全員勞動生產率較2020年末提高30%左右。
——創新能力不斷增強。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3%左右,技改投資占工業投資的比重達到50%以上。建設3—5家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參與建設1—2家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主營業務收入億元以上企業實現研發機構全覆蓋。
——數字技術廣泛應用。到2025年,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5G基站達到1萬個;區域工業互聯網建設和應用深入推進,智能制造等先進制造模式得到深度應用,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云”全覆蓋。智能網聯汽車實現重大突破,加快培育“車路云網圖”“智能車+智慧城”全產業鏈生態,爭創智慧城市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雙智”試點城市。
——綠色低碳扎實推進。到2025年,規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末累計降幅12%左右,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超過85%,磷石膏綜合利用率達到65%以上。
二、重點任務和支持政策
(一)聚焦提升產業鏈競爭力,打造高能級產業集群
1.支持核心技術攻關突破關鍵技術瓶頸。聚焦13條先進制造業產業鏈,針對制約產業鏈供應鏈發展的突出瓶頸,鼓勵企業在重要裝備設備、關鍵零部件、材料、工藝、新型產品研制開發等領域,攻克解決一批關鍵技術難題。采用競爭立項、定向委托等揭榜掛帥方式,遴選一年內研發經費投入和設備投資超過500萬元的產業鏈關鍵節點重大項目,按項目總投資(含研發經費投入和設備投資,但研發投入不超過總投資的40%)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遴選辦法由市經信局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對在我市注冊并納稅,首次成功創建為國家、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申報主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推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首次自辦或合辦在襄研發機構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發揮“科技副總”在服務企業中的引領作用。對省選派到我市的“科技副總”,服務期內按省撥付經費等額給予配套。“科技副總”在服務期內攜帶核心技術成果在我市中小企業成功轉化,新產品銷售收入2年內達到1億元以上(含稅)的,對“科技副總”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4.建立產業鏈培育機制。加強對13條先進制造業產業鏈培育和建設,進一步壓實牽頭部門和各縣(市、區)、開發區主體責任,建立激勵機制,保障工作經費。每年安排520萬元專項資金,其中260萬元用于獎勵先進,260萬元用于產業鏈協作、產業鏈招商、對標學習考察等日常工作開展。獎勵辦法根據《襄陽市先進制造業產業鏈考核方案(試行)》有關條款落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產業鏈鏈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5.鼓勵產業集群做大做強。加強對集群促進機構的遴選和培育,積極引導各產業鏈“鏈主”企業、金融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聯合成立產業集群促進機構。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產業集群,對其在襄促進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聚焦優質企業培育,構建高品質企業體系
6.加強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每年安排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襄陽市重點產業鏈公共服務平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產銷對接平臺運營;支持專精特新企業一體化服務、舉辦國家和省各級各類創業創新大賽,和【開展】企業家、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7.大力實施企業成長工程。對在我市注冊并納稅的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500億元的,分別給予企業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實施企業進規獎勵政策,按照每凈增一戶10萬元的標準獎勵給縣(市、區)、開發區,統籌用于對進規企業的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8.鼓勵爭創試點示范。對新獲批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評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評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綠色工廠、技術創新試點示范及國家級其他類型試點示范的企業(申報主體),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達到A級及以上標準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國家標準認證(DCMM)的企業,達到二級及以上標準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為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試點示范的企業(申報主體),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9.鼓勵企業實施品牌培育行動。對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每件給予商標持有者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注冊認定的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集體商標,每件給予商標持有者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0.支持企業實施標準提升行動。對內部實驗室新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證書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主導制定(或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或行業)標準、湖北省地方標準的企業,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承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批準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1.支持企業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對新獲批的國家質檢中心和省級質檢中心,分別給予10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襄陽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稱號的企業(組織),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湖北長江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組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湖北精品”稱號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實施產業集群質量提升效果顯著,獲得省級優秀項目的本地幫扶單位,按主辦單位頒發獎勵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聚焦加快產業數字賦能,促進高層次智能制造
12.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加快5G網絡建設和應用,對新建5G宏基站按省、市、縣財政1:2:2比例給予配套。支持數字公共技術平臺建設,推進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節點建設運營,對年度新增標識注冊量超500萬個且月均解析量超50萬次的市內二級節點運營單位,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3.加快數字產業規模化、集群化發展。在我市注冊并納稅的軟件服務業、大數據服務、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獨立法人企業,對年應稅銷售額首次突破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數字產業集聚發展,支持各縣(市、區)、開發區打造數字經濟產業園,對非制造業應稅銷售額首次超過5000萬元的民營數字經濟產業園,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4.加快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對當年軟件和設備投資額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軟件和設備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新獲評國家級、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和5G全連接工廠的企業,按當年軟件和設備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大力發展數字平臺,支持在我市注冊并納稅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工業企業搭建工業互聯網、新型信息消費平臺,對外提供平臺服務。對在襄陽市的年應稅銷售額首次超過1000萬元的應用平臺搭建運維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聚焦綠色體系建設,優化高水平產業生態
15.引導企業推進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對當年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工業大氣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節能、節水、清潔生產改造等項目,投產后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6.支持企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和磷石膏綜合利用的項目,按照《襄陽市關于建設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的實施方案》和《襄陽市關于加強磷石膏綜合治理促進磷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聚焦特色園區提檔升級,建設高標準工業園區
17.優化園區產業規劃布局。引導園區立足自身產業基礎,聚焦產業特色和優勢,堅持差異化、精細化、高端化、綠色化原則,找準切入點,科學確定主導產業。專業性園區應確定1個特色主導產業,綜合性園區主導產業不超過3個。〔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工業園區高標準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8.支持工業園區高標準建設。聚焦規劃布局、基礎設施建設、產業高質量發展、集約高效發展、公共服務質量等五個方面,對園區開展年度綜合考評,設置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園區,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采取競爭性分配方式,對園區公用基礎設施、配套服務設施、環保安全設施等公益性平臺項目給予獎勵,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最多獎勵10個項目。具體考評獎勵辦法由市經信局另行制定。〔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工業園區高標準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職責分工。市工業促進委員會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各項工作,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困難問題。市經信局負責政策資金預算安排意見的提出和報批,規范開展職責范圍內的政策兌現和項目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政策兌現資金的保障和撥付;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單位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政策兌現和項目管理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負責推進本地區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各項工作,統籌抓好本地區政策資金兌現和項目管理工作。
(二)嚴格資金管控。產業鏈有關獎勵和工作經費、主營業務收入破關和凈進規獎勵、湖北長江質量獎(提名獎)、襄陽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獎勵、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獎勵、工業園區高標準建設考評和項目支持,由市財政全額承擔;國家、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獎勵由市財政和縣(市)、襄州區財政按40%和60%承擔;其他獎補類資金由市財政和縣(市)、襄州區財政按照現行財政體制承擔;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和磷石膏綜合利用支持政策按有關文件執行。各縣(市)、襄州區可參照制定相應支持政策。
(三)嚴格政策兌現。本文件規定的政策措施分為獎勵類和補助類政策。獎勵類政策可與國家和省級獎勵政策累計享受;同一年度同一項目只能享受一次補助類政策,已享受國家、省補助政策同時符合本文件規定補助政策的,按差額部分給予補助;除有特別規定外,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我市其他政策文件規定的獎勵或補助類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享受過我市“一事一議”、招商引資、戰略合作、重資產招商等政策的項目和企業,除協議另有約定的,不重復享受補助類政策。
(四)嚴格績效評價。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制定資金績效評價辦法,開展資金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加強評價考核,強化結果應用。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中共襄陽市委、襄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工業經濟發展實現倍增目標的意見》(襄發〔2017〕15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工業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襄辦發〔2020〕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