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廣安高新區、川渝合作高灘園區管委會,縣級各部門,中省市駐鄰單位:
《關于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已經十九屆鄰水縣人民政府第9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鄰水縣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關于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縣委十四屆十一次全會和教育科技大會部署,著力構建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創新體系,激勵各類主體和廣大科技人員創新創造,引領現代產業加速壯大,支撐鄰水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創新平臺建設后激勵
第一條 對首次創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的,按照國家、省、市級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
第二條 對評估為優秀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按省級支持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三條 鼓勵中試平臺以行業共性技術和產業需求為導向,開展概念驗證、技術成熟度評價、中試熟化和小批量試生產,促進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對新認定的省級概念驗證、中試熟化(研發)平臺,一次性獎補50萬元。
二、加大創新主體科技研發轉化后補助
第四條 對年度研發投入經費達到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按研發投入經費的3%給予一次性補助,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第五條 支持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對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產業鏈上下游聯合攻關,并取得重大突破、實現研發成果行業共享的創新聯合體,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補。
第六條 對實施省級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帶動企業新增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中省市駐鄰和縣內各類研發機構、企業,按省級項目支持金額的15%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加大科技型企業培育后扶持
第七條 對首次創建或通過復核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第八條 對新認定的省級“瞪羚”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入庫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次性獎勵0.2萬元。
第九條 對首次創建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按國家、省級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30萬元。對首次成功創建為國家星創天地、省級星創天地的,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
四、加大科技項目攻關和轉化后資助
第十條 對首次成功創建為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一次性獎補30萬元。對首次成功創建為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一次性獎補10萬元。對促進成果轉化、技術服務成效顯著的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經綜合評估為優秀,一次性獎補30萬元。
第十一條 支持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項目主持單位,與省科技廳按照1:1的比例給予后補助,在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四川賽區獲得第一、二、三名和優秀獎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補。入圍全國大賽(含由科技部組織的專業賽)并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補。
第十二條 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主持單位,分別一次性獎補300萬元、250萬元、200萬元;對獲得四川省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主持單位,分別一次性獎補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對通過科技創新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專利優秀獎、四川省專利獎特等獎的專利,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30萬元。
五、加大高端創新人才(團隊)引育支持
第十三條 對入選“天府峨眉計劃”“天府青城計劃”等省級及以上高水平創新團隊,并實施省級及以上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或重大科技項目的,每個項目給予創新團隊50萬元資助。
上述的獎補資金由縣財政列支。每年具體支持事項及申報程序,在年度申報通知中明確。以上政策與現行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同一主體申報的同一事項不重復享受。本政策自2025年8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