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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都市2025年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獎勵扶持政策的通知

湖北省 宜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申報日期:2025-01-01 ~ 待定 查看原文

5萬~10萬

補貼詳情

各鄉(鎮)人民政府、陸城街道辦事處、松宜礦區、宜都高新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宜都市2025年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獎勵扶持政策》已經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宜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28日

宜都市2025年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獎勵扶持政策

為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產業發展,按照“扶大扶強、扶短扶弱、扶優扶新”原則,制定本獎勵扶持政策。

一、積極支持土地規模經營,加快產業基地建設

(一)支持適度規模經營。對本年度村集體(含村委會、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下同)流轉(含托管,下同)相對集中連片土地100畝以上(含,下同)(其中,其它新特產業50畝以上),流轉期限5年以上,流轉合同完整規范,符合耕地優先序發展要求,引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含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下同)經營發展糧油、柑橘、茶葉、蔬菜等農業產業,經驗收合格,給予村集體獎勵扶持。

糧油產業:對采取糧油輪作種植模式,符合“種滿種足”耕種要求的糧油產業,給予總額1000元/畝獎勵扶持(連續扶持三年,第一年400元,第二年、第三年各300元)。支持大規模單產提升行動。對采取良種、良法、良機等技術措施,深入打造“千畝示范方”糧油產業單產提升基地,相對集中連片土地100畝以上,主要糧油作物單產提升5%以上,在村集體享受適度規模經營獎扶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50元/畝獎勵扶持。

蔬菜產業:對符合耕地保護政策,采取基本農田糧菜輪作(套種)模式的,給予露天蔬菜種植產業500元/畝、設施蔬菜種植產業1500元/畝獎勵扶持。對采取露天蔬菜種植模式的,扶持村集體500元/畝(連續扶持兩年,第一年扶持300元、第二年扶持200元);對采取設施蔬菜種植模式的,扶持村集體1500元/畝(連續扶持三年,第一年800元、第二年400元、第三年300元)。

柑茶產業:對流轉老果(茶)園發展柑茶產業,給予村集體300元/畝獎勵扶持。

其它新特產業:對符合耕地保護政策,發展花卉、道地藥材、特色小水果等其它新特產業的,給予村集體200元/畝獎勵扶持。

對積極參與土地規模經營、發展壯大涉農產業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市鄉村三級要統籌各類涉農項目(資金)給予支持扶持。

(二)支持耕地保護和高效利用。對本年度撂荒地、低產林果園整治利用效果好的,以及村集體自主新增耕地的,給予獎勵扶持。

對本年度村集體流轉或收回撂荒地、低產林果桑園經營權,統一整治復耕復種,并建立常態長效耕地撂荒監管機制的,經驗收合格,給予村集體總額1500元/畝獎勵扶持(每年扶持500元,連續扶持三年)。

對村集體在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前提下,新增補充耕地指標納入指標庫的,給予村集體總額3萬元/畝獎勵扶持(每年獎勵扶持1.5萬元,連續扶持兩年)。對村集體將存量建設用地自愿納入增減掛鉤項目庫,由市級統籌實施復墾為耕地并釋放增減掛鉤指標的,給予村集體5萬元/畝獎勵扶持。

二、積極支持產業品質提升,加強農業品牌培育

(三)支持柑茶中藥材品質提升。對符合耕地保護政策,本年度相對集中連片100畝以上(其中:柑桔品改園10畝以上,茶葉推倒重建品改園20畝以上,茶葉臺刈品改園50畝以上),建設柑橘“兩園”、茶葉“三園”和道地藥材生態種植園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驗收合格,給予扶持。

柑橘“兩園”:按照精品園500元/畝、品改園1000元/畝的標準,給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

茶葉“三園”:按照歐標園1000元/畝、生態低碳茶園600元/畝(第一年400元、第二年200元)、品改園2000元/畝(其中,采取臺刈方式1000元/畝)的標準,給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

道地藥材生態種植園:對建成區規模20畝以上,按照400元/畝的標準,給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

(四)支持現代畜禽產業建設。對在場址布局、畜禽舍建設、生產設施配備、良種選擇、動物防疫等方面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技術管理要求,注重場區綠化美化亮化凈化建設,達到生態綠色環保示范標準,且畜禽養殖糞污納入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供應體系的養殖場(戶),給予獎勵扶持。

支持畜禽種源建設。對新引進的良種公豬每頭補貼2000元,每場(戶)良種公豬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存欄30頭(含)以上能繁母豬且未享受類似政策的仔豬繁育場,每場補貼2萬元。鼓勵適度擴大自繁自養規模,對新增能繁母豬200頭、500頭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每場分別補貼5萬元、10萬元。對新發展基礎母羊50頭以上的養羊場(戶),每場(戶)補貼1萬元。對開展社會化服務的肉牛凍精站,且本年度成功配種肉牛頭數500頭以上,每站補貼5萬元。

支持養殖場標準化示范場建設。對本年度出欄5000頭以上生豬養殖場,每場獎勵5萬元。支持牛羊養殖增量,對本年度飼養量達100頭以上的肉牛養殖場(戶),對新增存欄每頭補貼500元,每場(戶)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本年度飼養量達200只的肉羊養殖場(戶),對新增每只補貼200元,每場(戶)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支持家禽養殖增量提質,對本年度存籠1萬羽(含)以上的蛋雞場(戶),每場(戶)補貼1萬元;對本年度出籠2萬羽(含)以上的肉雞場,每場(戶)補貼1萬元;對本年度建成投產、飼養量達10萬羽以上的家禽規模養殖場(戶),每場(戶)補貼10萬元。

支持利用撂荒整治地、流出整改耕地實行糧改飼。對本年度利用此類耕地新增連片種植優質飼草50畝以上的養殖場(戶),每畝補貼300元。

(五)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對新注冊的農產品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每件補貼1萬元。對新注冊的農產品商標,每件補貼1000元。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產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萬元、10萬元。對新獲得有機農產品認證、綠色食品認證產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綠色食品使用標志續展的企業按續展產品個數進行獎勵,每個續展產品獎勵1萬元。

(六)支持農產品展示推介和公共品牌推廣。對本年度參加各級組織的農產品展示推介活動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宜都市外宜昌市內、宜昌市外省內、省外、國外分別每場次補貼0.3萬元、0.5萬元、0.8萬元、3萬元。對使用宜都農產品公用品牌的企業在省內市外、國內省外、國外開展品牌宣傳及產品展銷活動的,每場次分別補貼0.5萬元、1萬元、10萬元。對本年度在線上使用宜都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銷售額達10萬元以上的電商主體,按銷售額的10%進行獎勵扶持(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本年度舉辦或承辦全市性、區域性農事節慶活動的鄉鎮(街道),每場次補貼3萬元。

三、積極支持市場主體建設,夯實農業發展底盤

(七)支持龍頭企業發展壯大。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適度規模經營,持續深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對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相對集中取得(含流轉、托管、租賃等多種方式)土地100畝以上,合同年限超過5年,帶動5戶以上脫貧戶(含監測戶)增收,且項目所在村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群眾滿意度達到95%的新引進設施農業項目,經農業農村、財政、發改等部門評審,給予項目業主最高50萬元產業基金支持。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產品加工業,持續深化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對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對鞏固脫貧成果具有積極支撐作用的,帶動10戶以上脫貧戶(含監測戶)增收,且項目所在村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群眾滿意度達到95%的新引進涉農加工業市場主體,經農業農村、財政、發改等部門評審,給予最高100萬元產業基金支持。對農產品銷售額首次達到30億元、10億元、5億元、1億元的規上農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產業基金支持。對本年度稅收達到100萬元以上的規上農產品加工企業,按產品銷售額及帶動農民就業情況給予3萬-50萬元產業基金支持。對本年度從事農業生產和經營的個體戶重新注冊為企業且有連續經營業績的,獎勵1萬元。對本年度新進規農產品加工企業,在工業進規獎勵的基礎上,再獎勵5萬元。對本年度農林牧漁輔助性行業的市場主體進入規上服務業的,在服務業進規獎勵的基礎上,再獎勵5萬元。對注冊地在宜都且本年度深加工銷售200噸以上的肉品加工企業,獎勵5萬元。

(八)支持電商主體建設。對本年度建設達標、穩定運行的灣落電商寄遞網點給予補貼,全市補貼100個,每個補貼1000-3000元。對農村灣落電商寄遞件,按0.2元/件補貼電商快遞企業。對本年度線上銷售宜都農產品達100萬元以上的前10位電商主體,給予獎勵扶持,每達到100萬元獎勵2萬元(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萬元)。被評為“電商示范村”的,獎勵5萬元。被評為“星鄉村”“星農人”的,再分別獎勵10萬元。

(九)支持開拓國際市場。對本年度發生的農產品出口業務,按照對外經貿政策給予獎勵。其中,對新發生農產品自營出口業務且出口額超過1萬美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開口獎2萬元。對本年度農產品自營出口額超過50萬美元的企業,存量獎按照每出口1美元,在享受外經貿獎勵政策基礎上,再獎勵0.01元人民幣;以企業上年度農產品出口額為基數,每增加1美元,在享受外經貿獎勵政策基礎上,再給予0.05元人民幣增量獎。

(十)支持市場主體等級創建。對本年度晉升為國家級、省級、宜昌市級農業(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3萬元獎勵。對本年度獲得國家級、省級、宜昌市級休閑農業示范園區的市場主體,分別給予15萬元、8萬元、2萬元獎勵。對本年度獲得國家級、省級、宜昌市級、宜都市級示范合作社(家庭農場、生態農場)的,分別給予8萬元、3萬元、1萬元、0.5萬元獎勵。

(十一)支持農文旅融合發展。大力積極促進農文旅融合發展,不斷豐富鄉村新產業新業態。本年度獲評國家甲級、乙級、丙級旅游民宿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獲評宜昌市(級)微度假地的,獎勵10萬元;獲評宜昌市級、宜都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分別獎勵1萬元、0.5萬元;獲評宜都市(級)旅游示范農家樂的,獎勵1萬元;被評定為Ⅰ類旅游廁所、Ⅱ類旅游廁所的,分別獎勵4萬元、2萬元。

(十二)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健康發展。對本年度綜合效益評價前10位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每個社會化服務組織獎勵5萬元,其中,由村集體領辦(或控股)的,再獎勵5萬元。對全域實行沼氣池、廁所糞污專業化除渣的,且本年度沒有出現安全事故的,按實際除渣戶給予村集體100元/戶補貼。對秸稈綜合利用達到200噸以上的,給予村集體50元/噸補貼。支持全市畜禽糞污資源化綜合利用供應鏈建設,給予供應鏈龍頭企業實際利用糞污20元/噸補貼。對本年度購買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實際保費支出的50%比例進行補貼,單個主體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

四、積極支持科技裝備投入,推動智慧農業發展

(十三)支持農業科技推廣。對本年度積極選育新品種且通過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獎勵選育單位50萬元、選育團隊10萬元。對與上級科研機構和院校開展科技合作、成果轉化、科技賦能等公益性活動的農業產業協會,補貼5萬元。對建設農業產業種質資源圃,并持續開展良種篩選培育、試種比對等基礎性工作的主體,補貼5萬元。對承擔上級科研部門開展優質糧油新品種評比展示的試驗示范,且品種在5個以上、面積20畝以上的示范主體,在上級科研部門給予的工作經費的基礎上,再補貼500元/畝。

(十四)支持農機技術推廣及裝備應用。對積極推廣運用新型農機技術、實施設備技術升級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獎勵扶持。

農機技術推廣:對本年度開展水稻機插、玉米機播機收、油菜機播機收的作業面積達到5000畝、2500畝、1000畝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別獎勵扶持10萬元、5萬元、2萬元;對本年度開展無人機植保(糧油、柑橘、茶葉)作業面積達到10000畝、5000畝、2000畝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別獎勵扶持5萬元、3萬元、1萬元。作業數據以湖北省北斗農機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統監測數據為準。

柑橘加工設備:對本年度實施柑橘生產設備智能化提檔升級,建設柑橘光電無損分級生產線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兌現上級政策補貼后對剩余金額部分給予補貼,補貼累計總額為購買設備金額的30%(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茶葉加工設備:對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年產量2000噸以上的農業龍頭企業實施精制加工新(改)建標準化廠房、清潔化車間、關鍵環節設備連線改造,投資額達到400萬元(設備設施金額達到70%)的,按投資額30%給予補貼(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對宜昌市級及以上的茶葉龍頭企業一次性投資達到150萬元(設備設施金額達到70%),同步新建或改造清潔化、無塵化紅綠茶初制生產加工車間,建設智能連續清潔化生產線和隔離參觀走廊,經驗收合格,紅、綠茶加工分別按照投資額的40%、30%給予補貼(單個主體最高分別不超過80萬元、60萬元,且與工業技改項目不重復享受)。

(十五)支持數字農業試點試驗。對本年度使用數智化設施設備(包括軟件、硬件投入)投資總額超過50萬元(含),建設數字種植園(相對集中連片50畝以上)、數字養殖場(規模以上且糞污處理納入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供應鏈體系)等,經驗收合格,按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貼(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五、積極支持金融政策創新,提升支農助農實效

(十六)加大金融支農力度。圍繞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提升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推動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大力支持鄉村建設行動等方面工作,持續推動金融支農政策加速落地,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多層次金融需求。

貸款貼息: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農業類(含生產、加工、批發、銷售)個體工商戶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合伙經營及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主體,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之和的110%,且額度不超過4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農業類小微企業,可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上述三類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對宜昌市級及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從金融機構所取得的用于主營業務生產經營方面的流動資金貸款和新建、改擴建生產條件的建設資金貸款,按不高于年利率的2%給予貼息,貼息率不高于企業核定實際貸款年利率,貼息期限為一年,全市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享受財政貼息金額不超過10萬元(與省市政策不重復)。

信用貸款:金融機構為全市廣大符合信貸條件的農民提供純信用貸款,戶均額度10萬元,單戶最高可達30萬元,實現線上申請、線上簽約、線上用款和還款,隨借隨還,循環使用,對用于農村住房危舊房改造、特色農房提標、生態搬遷、新建農家樂、新建特色民宿及統一改造翻新的農戶,最長期限10年,年利率LPR+150BP以內。

擔保貸款:提高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三農”業務占比,對符合條件的“三農”經營主體擔保費率降至0.01%。對符合信用擔保條件的,給予200萬元以內的信用擔保額度。對符合“柑橘貸”“茶葉貸”等金融產品要求的“三農”經營主體,給予最高額度500萬元、貸款利率不高于4.5%的政策支持。對符合“科創貸”條件的“三農”經營主體,給予最高額度1000萬元,貸款利率LPR+100BP的政策支持。對符合“人才貸”條件的“三農”經營主體,給予最高額度500萬元,貸款利率LPR的政策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積極創新針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鄉村振興·強村發展貸”。

應急轉貸:對“三農”經營主體,為其在合作銀行的正常類流動資金貸款提供應急轉貸服務,服務費率日0.02%(根據湖北省相關政策適時調整)。

保險:用好用足水稻保險、油菜保險、生豬保險、生豬“保險+期貨”等常規險種,加快推進鱘魚保險、柑橘品改保險、蔬菜保險、大棚保險、社會化服務人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設施農業保險等試點試驗和及時推廣運用。

六、積極支持鄉村人才建設,厚植三農發展根基

(十七)支持鄉村人才培育。在全市范圍內,按照農業科技、建設工匠、技藝傳承、農村經紀、鄉村電商、庭院工坊六個類別選樹一批鄉村實用人才優秀典型,頒發認定證書,給予表揚獎勵。

農業科技類:選樹優秀典型40人,獎勵2000元/人。對參加國家、省、宜昌市農業農村類比賽的選手,分別獎勵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對獲得比賽等級或榮譽獎勵的,另按照層級分別獎勵10000元/人、5000元/人、3000元/人。

建設工匠類:選樹優秀典型30人(瓦匠、漆匠、木匠等),獎勵2000元/人。

技藝傳承類:選樹優秀典型30人(文藝類、茶藝類、廚藝類各10人),獎勵2000元/人。在此基礎上,對晉級國家級、省級、宜昌市級加工制作技術傳承人的,按照層級分別獎勵20000元、10000元、5000元。對代表宜都參加國家、省級部門或行業組織的技藝大賽,被評為技藝大師或金牌工人的,獎勵10000元(公職人員除外)。

農村經紀類:選樹優秀典型20人(其中:柑橘產業10人,茶葉、糧油、生豬、蔬菜產業10人),柑橘產業類獎勵3萬元/人,其他產業類獎勵2萬元/人。

鄉村電商類:選樹優秀典型30人,分別獎勵2000元/人。

庭院工坊類:選樹優秀典型50人,分別獎勵2000元/人。

七、積極支持試點示范創建,營造創先爭優氛圍

(十八)支持工作創先爭優。對符合全省鄉村振興領域考核中加分要求的鄉鎮(街道)和市直部門予以獎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含中辦、國辦)、省委省政府(含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宜昌市委市政府的三個層級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1萬元。

(十九)支持農村新型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對本年度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增長5萬元以上,且增幅位居全市前10位的村,給予每個村5萬元獎勵。對本年度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首次達到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且增幅位居全市前20位的村,分別給予10萬、20萬、30萬元獎勵。本條前后兩項可以重復計獎。

(二十)支持重點改革創新試驗。對承擔國家、省、宜昌重點改革試點試驗(項目)并取得明顯成效的牽頭部門或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支持。

本政策由市委農辦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驗收兌現標準,并組織考核驗收。對考核驗收中出現同一主體、同一事項符合兩項或兩項以上獎勵扶持條款的,以及上級、其他部門出臺同類政策的,按照“獎扶不重復,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其中,對已享受政府項目、資金或政策支持扶持的,按照“已扶不獎,差額計獎”原則執行。本政策中所涉獎扶資金直接兌現到村集體的,村集體可以根據本村實際再自行制定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的具體獎勵扶持辦法。本政策中所涉享受購買設備獎勵扶持的社會化服務主體,原則上應納入或進入當地或全市社會化服務組織體系并建立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本政策兌現實行部門聯審,凡在本年度出現違反三大政策紅線(耕地保護、安全生產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生態環保)、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勵扶持資金等情形的,一經查實,不予兌現獎勵扶持政策,并取消其三年內相關獎勵扶持政策申報資格。本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建立年度績效評價機制。

本政策由市委農辦、市政府辦負責解釋,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年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獎勵扶持政策中涉及延續年度享受的相關事項仍按原年度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