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惠州市惠陽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修訂版)》業經六屆22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15日
惠州市惠陽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修訂版)
為助力實現更具實力“智造高地”更加幸福“活力惠陽”目標,更好地扶持實體經濟發展壯大,加快培育更具有競爭力的產業集群,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進一步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修訂版)的通知》(惠府〔2019〕12號)《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2021〕17號)《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行動方案的通知》(惠府辦函〔2022〕57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降低企業建設成本
(一)支持高標準廠房建設。對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累計完成固定資金投資納統1億元以上且總建筑容積率不低于2.5的工業項目,新建4層以上帶工業電梯的廠房,超出4層部分按建筑面積40元/平方米給予資金獎補,單個項目累計獎補不超過100萬元。
(二)支持低效廠房升級改造。對低效廠房改造項目容積率不低于2.5的新建廠房,按項目建筑面積3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支持租賃廠房企業穩定經營。對于通過租賃工業廠房開展生產經營,上年度工業產值5.000萬元(含)以上,且增長率超過50%的工業企業租用的用于生產的廠房,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10萬元;對于通過租賃工業廠房開展生產經營,上年度工業產值1億元(含)以上,且增長率超過30%的工業企業租用的用于生產的廠房,按照5元/月/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30萬元。
二、推動工業企業上規模
(四)推動工業企業小升規。對上一年度首次“新升規”的工業企業,在市級及以上部門制定并實施的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給予配套專項資金支持,累計獎勵20萬元。對“新升規”且當年產值達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的,增加區級獎勵10萬元;“新升規”且當年產值達1億元(含)以上的增加區級獎勵20萬元。當年將分支機構變更為獨立法人的“新升規”工業企業,在享受上述“新升規”獎勵的基礎上增加獎勵10萬元。
三、推動億元企業“倍增”
(五)強化“倍增企業”全要素支撐。
1.強化空間載體要素支撐。“倍增企業”購買我區分割銷售產業用房1萬平方米(含)以上用于生產經營或研發的,一次性補貼50萬元。“倍增企業”年產值超過5億元且納稅符合我區招商選資標準的,納入供地項目儲備庫,在全區范圍內優先供地。
2.強化人才要素支撐。“倍增企業”相關人才符合我區企業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的,可享受資金補貼等優惠政策。
3.強化資本要素支撐。區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重點用于支持“倍增企業”融資,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按抵押物價值(按市場評估)最高至2倍的額度發放貸款或發放無抵押、無質押的信用貸款。
4.強化技術要素支撐。“倍增企業”新購置生產設備的,針對設備總投資100萬元(含)至300萬元(不含)的改造擴產項目,按最高不超過2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
(六)推動“倍增企業”提質增效。
1.推動企業快速倍增。“倍增企業”當年產值對比上年度增長50%(含)以上獎勵20萬元,增長100%(含)以上的獎勵50萬元。
2.推動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倍增企業”獲評省級“專精特新”的,在省、市獎勵基礎上,區財政配套獎勵20萬元;獲評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的,在省、市獎勵基礎上,區財政增加獎勵30萬元。
3.推動企業成為制造業單項冠軍。“倍增企業”獲評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的,獎勵100萬元。
(七)打造“倍增企業”服務支持體系。
1.支持第三方機構打造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通過市場化運營,重點給予“倍增企業”產業發展方向指導、供需對接等服務,獲評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獎勵10萬元;獲評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獎勵30萬元。同一企業相同項目獲得上述2個或以上榮譽稱號的,按最高獎勵級別對企業或項目進行一次性獎勵,不重復獎勵。
2.針對“倍增企業”企業建立專家庫。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支持企業從專家庫內選擇專家團隊,圍繞高質量倍增、技術改造、工業設計、低碳綠色、數字化發展等方向,協助企業發現、解決問題,協助完成“倍增企業”入庫遴選評估等服務工作。
四、支持骨干企業提能增量
(八)工業增加值年增長超20%(含)且增加值率不低于當年同行業水平的工業企業,年度工業總產值首次超過10億元(含)、50億元(含)和100億元(含)的,分別獎勵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
(九)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0%(含)的工業企業,當年工業總產值超過100億元、300億元的,分別獎勵100萬元、300萬元。
(十)對本地企業在境內A股資本市場成功上市融資的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對以“借殼”、“買殼”方式上市融資或以實際控股公司在港臺、境外資本市場成功上市融資,并將募集的資金用于在我區企業自身發展的,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對首次進入廣東省制造業500強前100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五、鼓勵企業數字化轉型
(十一)建設數字經濟應用示范新場景。對已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并在生產經營中應用5G、工業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形成典型應用場景的企業,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給予50%的配套獎勵。
(十二)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獲得國家或省的5G應用、工業互聯網、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服務型制造、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大數據、人工智能示范項目或骨干企業等稱號的,在市級獎補的基礎上給予50%的配套獎勵。
(十三)培育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對能夠為我區制造業企業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提供第三方獨立服務,并在惠陽區內有典型服務案例的上云上平臺服務商,經惠州市認定為上云上平臺服務商的,獎勵20萬元。
六、推動商貿企業發展壯大
(十四)對首次納入我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批發零售業和住宿餐飲業法人企業一次性給予6萬元獎勵。支持生產制造業企業建立銷售公司,對制造業企業新設立且當年零售額超過5.000萬元,同時按規定納入聯網直報統計的銷售公司,在上述首次納統獎勵的基礎上,按其成立首年零售額總量的2‰給予增加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五)對年度零售額實現正增長的商貿企業(含分支機構)且按照規定納入聯網直報統計的,當年零售額對比上一年度增量2.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不含)以下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增量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增量1億元(含)以上,每增1億元(含)獎勵2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上限100萬元。
七、加快培育經濟新業態
(十六)支持電子商務園區建設。對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的惠陽區跨境電商產業園運營主體進行硬件升級改造的(主要指對辦公場所的改造和裝修,不包括辦公設備及軟件購置費用等),按照總投入的50%給予資金補助,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企業進駐后首年應稅線上交易額達1.000萬元(含)以上的,每引進1家獎勵園區運營主體2萬元。
(十七)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入園經營。對入駐我區跨境電商產業園經營1年以上,主營業務為電子商務或跨境電商、貨代、報關、金融、財會、市場開拓、業務運營、人才培養等電子商務關聯行業的企業,按其租賃自用場所面積,起租日起第一年每1平方米每月給予4元資金補助、第二年每1平方米每月給予2元資金補助。
(十八)鼓勵跨境電商發展壯大。對上一會計年度跨境電商進出口額達到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5億元和10億元并實現同比正增長的電商企業(對新落戶企業首個會計年度無增長要求),每年一次性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的資金支持。
(十九)鼓勵跨境電商本地清關。對在我區開展清關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按上一會計年度實際清關貨物價值的2‰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在惠陽注冊登記的跨境物流企業,按上一自然年度實際在我區清關貨物價值的3‰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50萬元。
(二十)鼓勵供應鏈企業發展。對為我區制造業提供產品設計、采購、生產、銷售、服務等解決方案的供應鏈企業,首次實現年度進出口總額(海關納統數)10億元(含)以上的,獎勵50萬元;年進出口總額超10億元且對比上年度增長20%(含)以上的,獎勵10萬元。
本措施適用于在惠陽區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商貿企業分支機構除外)。涉市、區兩級財政配套獎補的,按上級文件規定的比例分級承擔。區相關部門3個月內修訂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或申報指南并組織實施,適時評估相關措施的實施效果。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視我區實際情況適時修訂。本措施規定事項如與新出臺政策(包括本級、上級)有沖突的,以新政策為準。本措施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具體解釋。
惠陽區制造業企業高質量發展“倍增計劃”實施方案(修訂版)
為深入貫徹落實區委打造更具實力“智造高地”更加幸福“活力惠陽”的總目標和“十四五”規劃產業發展目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目標要求
在全區范圍內選取一批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具備較快增長速度和較大增長空間的企業納入“倍增計劃”,利用靈活高效的要素配置政策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力,力爭實現優質企業工業產值(主營業務收入)“三年翻一倍,五年翻兩倍”的目標。
到2025年,力爭全區實現5億元以上企業100家(其中100億元以上企業5家,50億元以上企業6家,10億元以上企業20家),其他億元以上企業200家。培育出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力爭全區工業總產值在2020年基礎上翻一番,為全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000億元和電子信息產業2.000億元的目標形成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一)全要素強化支撐,全周期降本增效。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通過在空間載體、人才、資本、技術、信息數據等全要素領域給予企業支持,促進倍增企業在生產經營的全生命周期中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在市場競爭中獲得更大優勢,實現高速增長。
(二)精確問診、精準施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強調精準施策,不搞“攤大餅撒芝麻”,針對倍增企業所處發展階段情況,組織相關領域專家精確“問診”,把有限的財政投入精準用于解決企業面臨的痛點難點問題,引導企業向專精特新、單項冠軍、低碳綠色方向發展,提升政策可及性。
(三)用增量收入支撐持續投入。加強對各類型要素投入的績效評估,樹立結果導向,用企業持續增長帶來的增量貢獻支持區政府的持續投入。
三、企業遴選
“倍增計劃”競爭性產業政策,以企業自主申報和政府遴選相結合的形式確定“倍增企業”,給予政策支持。
(一)企業自主申報入庫。政府建立“倍增企業培育庫”,全區規模以上企業以2020年企業產值(生產性服務業可計算主營業務收入,下同)為基數自行申報到2025年的計劃增長率(新投產企業按投產首年產值為基數自行申報后5年的計劃增長率),符合“億元以上企業每年不得低于30%”,可以入庫。獲評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自動入庫。
(二)對庫內企業進行遴選認定,次年發放獎補。區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制定《遴選辦法》,根據企業的實際產值及增長情況,結合企業創新性、示范性、補強性,認定當年的“倍增企業”,并將對倍增企業的獎補資金列入次年財政預算,于次年發放到位。
四、扶持措施
(一)強化“倍增企業”全要素支撐。
1.強化對“倍增企業”的空間載體要素支撐。“倍增企業”購買我區分割銷售產業用房1萬平方米(含)以上用于生產經營或研發的,一次性補貼50萬元。“倍增企業”年產值超過5億元且納稅符合我區招商選資標準的,納入供地項目儲備庫,在全區范圍內優先供地。
2.強化對“倍增企業”人才要素支撐。“倍增計劃”企業中一定名額核心高管、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區人才引進相關政策的,給予資金獎勵,并按照個人意愿,結合學位供給情況予以統籌調配。非本市戶籍子女在我區就讀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時,在符合惠州市招生政策的前提下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倍增計劃”企業中一定名額的產業人才,可在區內定點三級綜合醫院享受健康服務綠色通道,為其提供就診、檢查、治療、住院等便捷服務,每年可在定點醫院享受1次免費體檢并提供保額為50萬元人民幣的健康保險。“倍增計劃”企業中一定名額的產業人才,可免費使用平潭機場貴賓廳;在區內銀行金融機構、通訊運營商門店辦理業務享受VIP待遇;可優先參與市、區組織的企業培訓活動。
3.強化對“倍增企業”資本要素支撐。強化資本要素支撐,區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重點用于支持“倍增企業”融資,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按抵押物價值(按市場評估)最高至2倍的額度發放貸款或發放無抵押、無質押的信用貸款。
4.強化對“倍增企業”技術要素支撐。“倍增企業”新購置生產設備的,針對設備總投資100萬元至300萬元(不含)的改造擴產項目,按最高不超過2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
(二)推動“倍增企業”提質增效。
5.推動企業快速倍增。“倍增企業”當年產值對比上年度增長50%(含)以上獎勵20萬元,增長100%(含)以上,獎勵50萬元。
6.推動企業“專精特新”化發展。“倍增企業”獲評省級“專精特新”的,在省、市獎勵基礎上,區財政配套獎勵20萬元;獲評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的,在省、市獎勵基礎上,區財政增加獎勵30萬元。
7.推動企業成為制造業單項冠軍。“倍增企業”獲評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的,獎勵100萬元。
(三)打造“倍增企業”服務支持體系。
8.支持第三方機構打造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平臺通過市場化運營,重點為“倍增企業”提供產業發展方向指導、供需對接等服務,達到相關條件并獲評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獎勵10萬元;獲評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獎勵30萬元。同一企業相同項目獲得上述2個或以上榮譽稱號的,按最高獎勵級別對企業或項目進行一次性獎勵,不重復獎勵。
9.針對“倍增計劃”企業建立專家庫。以政府購買服務、供需雙方自有對接的方式,企業從專家庫內選擇專家(團隊),圍繞企業高質量倍增、技術改造、工業設計、低碳綠色、數據化發展等方向進行全方位、全流程診斷服務,協助企業梳理發展現狀,剖析存在問題,挖掘發展潛力,描繪整體規劃藍圖和具體實施路線圖,并支持企業根據藍圖設計逐步實施改造。
五、組織領導及監督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區“倍增計劃”工作專班,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區直相關部門和各鎮(含街道,下同)分管領導擔任專班成員。專班辦公室設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協調和推進“倍增計劃”各項工作。
(二)區鎮兩級聯動。區各職能部門結合自身職責分工,對本行動方案所述的扶持措施制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有關政策報區倍增辦備案。
(三)實施年度評價。對“倍增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年度評價。每年底分析研判試點企業運營情況,評估獎補政策正向激勵的效果,并根據研判情況及時調整下一年度相關工作。
(四)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線上、線下各種渠道,面向全社會、企業界宣傳“倍增計劃”,鼓勵廣大企業積極參與和正向競爭。
六、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21年12月前)。
1.制定實施方案。2021年12月底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惠陽區制造業企業高質量發展“倍增計劃”實施方案》。
2.制定扶持政策。2022年9月底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依法定程序制定或完善各項扶持措施、具體配套實施辦法與操作規程或申報指南,明確申請條件、簡化操作流程、加強考核監督,確保各項政策落實。
(二)實施階段(2021年12月-2026年12月)。
3.政策宣傳。廣泛發動企業參與,并報名加入“倍增企業培育庫”。
4.開展遴選。組織遴選庫內企業,報區“倍增計劃”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獎補資金納入次年財政預算。
5.發放獎補。根據操作細則落實“倍增企業”獎補資金。
6.年度評價。分析研判試點企業運營情況,評估獎補政策正向激勵的效果,形成年度評價報告。
(三)總結階段(2026年底)。
7.檢驗成效,總結經驗。跟進試點企業發展情況,確認各項驗收及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總結推廣成功倍增試點企業的經驗,表彰先進;及時梳理和總結“倍增計劃”實施過程中有效做法及遇到的問題,形成經驗,將可復制推廣的扶持政策及措施納入相關政策體系。
七、責任分工
區“倍增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本方案,協調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統籌安排使用資金,區倍增辦承擔具體日常工作。具體分工如下:
(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倍增計劃”整體實施,統籌和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后續培育政策、工作目標,并完善有關督查機制。
(二)區科技投資促進局作為業務責任部門,負責試點企業的科技和上市業務。
(三)各鎮需切實發揮屬地管理職能,推動轄內試點企業集約發展,積極實施鎮級“倍增計劃”。
(四)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統計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區稅務局等部門,積極配合“倍增計劃”有關工作,協助解決行動方案中提出的各項政策要素支持、土地要素支持、資本要素支持、人才要素支持等系列具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