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培育企業技術創新主體,持續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國內外行業競爭優勢的科技小巨人企業,根據《普陀區支持科技創新實施意見》(普科合規〔2023〕3號)要求,現開展2024年度普陀區科技創新型小巨人企業申報工作。
二、扶持方式
企業根據通知要求,結合自身需要進行申報。獲得立項后,先行投入資金開展與創新能力提升直接相關的工作。區財政資金對立項企業采取事前立項事后補貼方式進行扶持。企業在通過驗收評估后,區財政根據立項企業在兩年執行期內研發支出的20%,給予20-100萬元資金扶持。對已獲得市、區科技小巨人企業支持的企業不重復立項。
本項目執行年限為2年,起止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報要求
1.制造類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軟件及科技服務類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申報企業上年度總收入不超過10億元。
2.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15%以上。
3.制造類企業研發人員人數不低于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軟件及科技服務類企業研發人員人數不低于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
4.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總額占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且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合計不低于100萬元。
5.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市場前景較好。
6.企業設有研發機構(技術中心、實驗室、測試平臺等),并有較完善的創新體系、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培養等創新機制,有較強的經營管理團隊,健全的財務制度,較好的市場應變能力及靈活的激勵機制。
7.在支持我區產業集聚、項目引入、招商引資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等綜合經濟社會發展貢獻顯著的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