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臨汾經濟開發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汾市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臨政辦發〔2023〕41號),大力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現就落實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2023年度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獎勵標準
對上年度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三、申報程序
1.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1),并提供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紙質材料簽字蓋章后報送至所在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
2.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匯總企業申請材料,并結合企業運營情況進行審查,出具推薦函并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資金推薦匯總表》(附件2)。推薦函加蓋單位公章后,與企業申請材料于7月31日前一同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有關要求
1.認定當年及認定后發生過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不予獎勵;存在科研誠信不端行為的企業不予獎勵;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企業不予獎勵;在歷次審計、巡視中發現問題的企業不予獎勵。
2.各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報相關數據,對填報資料真實性負責,并應嚴格按照《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汾市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臨政辦發〔2023〕41號)規定,將獎勵資金用于獎勵研發團隊。
3.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應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并進行現場考察,結合企業實際運營的最新動態對符合要求的申報單位提出推薦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