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第一動力作用,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建設區域科研創新中心和創新型城市。結合贛州市實際,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升級科技成果轉化力
1.建強贛州市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圍繞“五有”標準(有工作專班、有專家智庫、有孵化場地、有配套政策、有科技金融),加快建設贛州市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和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現代家具、鎢新材料及應用、電子信息、鋰電新能源五個產業集群分中心,支持各縣(市、區)結合首位產業建設N個產業集群分中心,打造集成科技成果轉化全要素、打通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服務科技成果轉化全過程的公共服務平臺。
2.實施科學技術獎配套獎勵。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獲獎單位200萬元、100萬元;獲得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獎勵獲獎單位50萬元、20萬元、10萬元。
3.支持科技成果交易。支持國內高校院所、研發機構、企業和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在我市開展成果轉移轉化,與我市企業簽訂技術合同,通過“江西省網上常設技術市場”服務平臺完成科技成果交易和技術服務的,根據技術合同成交實際到賬額,對技術輸出方和市內技術吸納方,分別按不高于實際交易額的5%、2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對為市內企業引進技術、促成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市內外技術轉移機構(技術經紀人),分別按不高于實際交易額的5%、1%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支持。
4.支持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園區、科技領軍企業、社會資本根據我市產業需求新建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投入運營后,按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300萬元。對經認定的中試基地,每年根據實際服務性收入的20%給予補貼,最高100萬元。
5.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培育計劃。對高校院所科研人員帶成果在贛州創辦、領辦科技企業,以及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等方式,引進重大科技成果,消化吸收并實現產業化,擇優按科技成果小試、中試等不同環節給予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對企業運用新技術提升產品品質或者開發新產品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擇優按每個項目給予科研開發團隊20萬元獎勵,其中主要完成人獎金分配比例不少于50%。
6.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或種子基金,重點投向優質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顛覆性技術項目、未來技術項目,以及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科技型企業。
7.舉辦創新創業賽事活動。搭建服務創新創業平臺,市科技局每年牽頭舉辦贛州市創新創業大賽或者創新挑戰賽,評選贛州市創新創業團隊(個人),設立一等獎1個,二等獎3-5個,三等獎5-10個,由市財政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二、升級研發創新平臺能級
8.打造戰略研發創新平臺。對新獲批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實驗室贛州基地、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省實驗室按照國家、省批復的組建方案給予足額經費保障。
9.提升創新平臺科研條件。支持經科技部門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更新科研儀器,按照新購置科研儀器價格的適當比例(不超過15%),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10.引育高端研發機構。持續支持贛州市產業技術研究院、贛州市工業數字研究院、通用人工智能(贛州)研究院建設,推動各縣(市、區)圍繞首位產業、主導產業,引進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學家及科研團隊等共建高端研發機構。對經市政府批準同意,成功簽訂合作協議并掛牌運行的高端研發機構,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50萬—200萬元的開辦經費,專項用于科研儀器設備購置、人才引進、科技攻關、項目落地等開支。對特別重大的高端研發機構,可“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三、升級科技攻關硬實力
11.強化企業研發投入的主體地位。對規范建立研發投入輔助賬的企業,根據上年度實際發生并上報的研發費用數,由市財政每年給予一定企業研發費用后補助,研發費用后補助以支持企業實施科研項目的形式下達,項目管理納入全過程管理簡政放權范圍,具體獎補標準如下:
(1)研發費用1億元以上的,對其中的1億元部分給予30萬元補助,對超過1億元部分的按0.1%的比例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
(2)研發費用5000萬元至1億元(含)的,對其中的5000萬元部分給予20萬元補助,對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按0.2%的比例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資金不超過30萬元;
(3)研發費用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的,對其中的1000萬元部分給予10萬元補助,對超過1000萬元部分的按0.25%的比例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資金不超過20萬元;
(4)研發費用400萬元至1000萬元(含)的,可參與研發投入持續引導項目競爭申報,支持強度10萬元/項,研發投入持續引導項目不受科技計劃項目限項。
12.支持企業重大技術難題攻關。聚焦提升現代家居、有色金屬和新材料、電子信息、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紡織服裝、綠色食品、生物醫藥等制造業重點產業鏈能級,堅持需求導向,每年實施若干“揭榜掛帥”制項目,組織全國范圍的優勢創新資源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由市財政給予每項200萬—500萬元支持,分三期撥付。
13.優化重點研發計劃布局。強化成果應用導向,聚焦重點產業鏈技術節點問題,鼓勵科技型企業組織開展技術攻關,扶持金額50萬元/項。圍繞各縣(市、區)主導產業和首位產業創新發展需要,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探索積累,扶持金額10萬元/項。助推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高質量發展,繼續實施“科技+醫療”和“科技助力鄉村振興”專項,支持我市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臨床轉化、民生科技科研創新,推進科技創新賦能鄉村全面振興。
14.設立省自然科學基金贛南蘇區聯合基金。與江西省科技廳合作設立江西省自然科學基金贛南蘇區聯合基金,針對贛州市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的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技術難題,吸引和集聚全省優秀科研人員,重點圍繞稀土、有色金屬、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資源環境、裝備制造、低空經濟、人工智能等相關科學領域開展應用基礎研究。
本政策措施支持對象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8月3日起施行,原《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贛州市進一步強化科技創新賦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贛市府辦字〔2022〕12號)中惠企政策條款廢止,原有政策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措施執行;尚處于分期兌現階段的,按原有政策執行。各縣(市、區)、贛州經開區、贛州蓉江新區可參照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并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高成長性企業的培育認定、創新創業平臺載體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與本政策措施形成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