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信和科技局、科技服務中心,河曲縣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忻州經濟開發區創新創業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市場主體倍增要素服務保障若干措施 ( 試行 ) 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7號)、《關于開展2022-2023年度認定或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獎補申報的通知》(晉科函〔2024〕101號)文件要求,現將申請2022-2023年度認定或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省級獎補資金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一)2022年度首次通過認定或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2022年度整體遷入山西注冊經營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三)2023年度首次通過認定或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四)2023年度整體遷入山西注冊經營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二、獎勵標準
(一)2022年首次通過認定或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認定后一年內享受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費用總量(2023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的5%、增量(2023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2022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2023年首次通過認定或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二)2022年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認定后一年內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研發費用總量(2023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的8%、增量(2023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2022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2023年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三、申報程序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資金申請表》(附表1),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2022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附2022年和2023年加蓋稅務機關受理章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報送所在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
(二)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匯總企業申請表,并結合企業運營情況進行審查,出具推薦函(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名單推薦匯總表》(附表2)和《項目賬號信息匯總表》(附表3)以及《2022-2023年度首次或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匯總表》(附表4)。
四、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將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獎補政策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支持企業創新的重要舉措,及時通知所屬區域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填報。各申報企業應對所填報的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嚴格審核把關。認定前一年及認定后發生過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不予獎勵;存在科研誠信不端行為的企業不予獎勵;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企業不予獎勵。
(三)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請于2024年8月9日前將推薦函(加蓋單位公章)、相關附表的紙質件及電子版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與合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