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
中共巧家縣委 巧家縣人民政府印發
《巧家縣促進群眾就地就近創業就業十條措施(試行)》
鼓勵企業吸納巧家籍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促進群眾持續增收
具體有哪些措施
一起了解一下
巧家縣促進群眾就地就近創業就業十條措施(試行)
第一條 用地優惠措施。工業用地按永久用地的,可采用招標、拍賣、租賃、彈性出讓等多種出讓方式。出讓金可分2期繳納,首期繳納不低于50%,最長可至2年內繳清;按臨時租賃使用的,最長租期不超過20年,可先租后讓,租期每3年作為一個評估周期,隨市場變化評估確定租金;臨時租用轉永久出讓使用的,租金轉為出讓金核減。
第二條 標準化廠房優惠措施。企業在巧自主投資建設標準化廠房并投入使用后,根據實際建筑面積,一、二、三層及以上廠房分別給予企業300元/㎡、320元/㎡、350元/㎡的一次性補貼;租用標準化廠房租金可通過吸納勞動力就業進行補貼,根據月工資發放流水為依據,按照每吸納一名勞動力減免15㎡的標準進行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租金總額的80%,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第三條 用電優惠措施。由政府投資在具備條件的企業建筑物屋頂或空余場地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或分散式風電站的,采取余電上網模式接網用電,電價按照上網電價優惠30%的價格收取;其余用電部分按市場化交易電價向供電部門繳納。
第四條 物流補貼措施。給予企業在距巧家300公里范圍內(300公里內按實際里程核算,超過300公里按300公里核算)產生的年度物流運輸費用補貼:取得物流專票的給予9%的補貼,取得普通增值稅發票的給予3%的補貼(另需提供運輸合同及相關憑證)。
第五條 租賃閑置資產優惠措施。租賃非經營性閑置資產,按評估價支付租金。企業可申請租金補貼,補貼金額經縣人社局組織對企業貢獻情況開展評估后確定,最高不超過租金的80%。
第六條 貸款優惠措施。對貸款需求不超400萬元的小微企業創業,按照《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可申請50%財政貼息,執行利率不高于3.85%。
第七條 升規和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措施。對新升規模以上企業,除省、市獎勵外,縣級按照20萬元/戶的標準給予獎勵;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認定的企業,按照規上30萬元/戶、規下10萬元/戶的標準給予獎勵。
第八條 穩崗就業獎勵措施。
(一)吸納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及以上的企業,按照3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獎勵:吸納5—20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800元/人/年;吸納21—50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100元/人/年;吸納50人以上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400元/人/年。
(二)吸納脫貧勞動力和“三類對象”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及以上的企業,按照36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獎勵:吸納5—20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160元/人/年;吸納21—50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520元/人/年;吸納50人以上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880元/人/年。
(三)吸納勞動力穩定就業1年及以上且全額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按照10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獎勵:吸納5—20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8000元/人/年;吸納20人以上的,獎勵最高不超過9000元/人/年。
(四)吸納脫貧勞動力和“三類對象”勞動力穩定就業1年及以上且全額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按照11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獎勵:吸納5—20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8800元/人/年;吸納20人以上的,獎勵最高不超過9900元/人/年。
(五)吸納移民勞動力就業且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購買社會保險的企業,按照24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執行至2025年12月)。
第九條 技能培訓優惠措施。企業組織新招聘勞動力到產業基地跟崗培訓3個月及以上且回巧家穩定就業6個月及以上的,按照3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每個企業每年限額10名。
第十條 其他優惠措施。對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經縣人社局組織評估認定后,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給予企業一定數額的貢獻獎勵。同時根據企業實際需求,按照一個企業、一名領導的工作機制,為企業提供從開辦企業到投產經營全流程幫辦代辦服務。
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適用于經縣人社局組織認定為勞動力密集型的企業。本措施由巧家縣人社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