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機關各部門、區直各企事業單位,各駐區機構:
《大連高新區集聚創新要素推動“又高又新”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2023年修訂)》已經2023年區黨工委第36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大連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10月25日
大連高新區集聚創新要素推動“又高又新”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2023年修訂)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發展實體經濟,構建創新生態,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增強發展新動能,實現“又高又新”高質量發展和新時代全面振興新突破目標,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大力發展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車聯網、潔凈能源、智能制造、元宇宙、數字貿易、文化創意、海洋科技、生命健康等重點戰略新興產業,支持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升級,完善產業鏈條,打造產業集群,構建現代產業體系。
第三條 高層次人才創業扶持。入選“海創工程”、“科創工程”后,采用“撥投聯動”方式給予50萬元創業扶持,并按項目評估結果給予最高1000萬元投資扶持。
第四條 企業優秀人才獎勵。對重點企業及世界500強企業中的骨干人才,依企業推薦分類獎勵個人最高3萬元。對重點企業及500強企業中稅前年薪60萬元及以上的高端人才,按稅前年薪最高6%分類獎勵個人。
第五條 企業人員增長獎勵。對年度人員凈增長30人及以上的重點企業及世界500強企業,按凈增人數每人5000元標準,獎勵企業最高200萬元。
第六條 企業研發費用補助。對年度研發費用300萬元及以上,且符合研發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分類補助最高100萬元。對新設立研發投入財務科目,且研發費用2000萬元及以上的外資(合資)獨立法人企業,獎勵20萬元。
第七條 創新與孵化平臺獎勵。對企業首次獲批國家、省、市級認定備案的創新平臺資質,分別獎勵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對首次獲得國家和省級認定備案的孵化器獎勵50萬元、20萬元,眾創空間獎勵30萬元、10萬元。
第八條 企業新技術新產品創新扶持。重點企業自主或聯合區內其他中小微企業及高校院所,開展技術攻關與應用創新活動,對兩年內研發投入500萬元及以上項目,補助最高1000萬元。
第九條 企業股權投融資獎勵。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投資機構,獎勵最高100萬元。對投資機構新增區內投資,獎勵管理團隊最高100萬元。對企業增資擴股獲得的融資額,按3%比例獎勵最高100萬元。
第十條 科技信貸融資補貼。對重點企業、首貸企業新獲得的期限為6個月及以上貸款,按利息額的50%給予補貼,科技企業最高30萬元、工業企業最高50萬元、首貸企業最高30萬元,最多2年。對首次貸款產生的擔保費以及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產生的評估費、擔保費及保險費,單項補貼最高10萬元。
第十一條 企業境內外上市獎勵。對擬上市企業自簽署上市輔導協議年度起,給予連續三年扶持。企業在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或借殼上市、異地收購上市公司、外埠已上市公司自愿遷入區內,獎勵600萬元。企業新三板掛牌獎勵最高200萬元。上市公司再融資并投資區內,獎勵最高100萬元。
第十二條 高新技術企業獎勵。企業入選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獎勵1萬元,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10萬元,高新技術企業遷入區內獎勵10萬元,對認定后兩年經營良好的企業每年獎勵5萬元。
第十三條 高成長企業獎勵。備案省級雛鷹企業,依據營收情況獎勵最高5萬元。備案省級瞪羚和種子獨角獸企業獎勵30萬元、潛在獨角獸企業獎勵50萬元、獨角獸企業獎勵100萬元。根據瞪羚獨角獸類企業備案后兩年發展情況給予獎勵。
第十四條 “專精特新”“小升規”企業獎勵。對首次認定或新遷入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10萬元,對首次認定或新遷入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30萬元。對首次升規入統的企業獎勵10萬元。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投資補助。企業總投資達500萬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擴建等項目,對其新購置100萬元及以上的辦公、生產或研發設備,按實際購置額的10%,補助最高200萬元。對重點區域的重大投資項目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優質企業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新引進企業,給予連續三年不超過其直接貢獻70%的獎勵;對區內年度經營貢獻優秀企業,按梯度給予不超過其直接貢獻增量70%的獎勵。
第十七條 企業轉型升級獎勵。對年收入2000萬元且人均年收入30萬元及以上的技術先進型企業,按人均收入每增長3萬元獎勵10萬元,最高100萬元。
第十八條 支持產業鏈與集群建設。積極構建重點賽道與細分領域產業鏈和產業集群,對發揮核心作用的平臺型、總部型、頭部型、鏈主型企業,給予重點支持。
第十九條 重大項目扶持。對投資額度大、科技含量高、產業帶動性強及經濟貢獻突出的重大項目,按“一事一議”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政策由大連高新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實施細則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