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青島市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青島市財政局
2024年3月29日
青島市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加快構建優質高效的服務業新體系,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聚焦高端化生產性服務業、高品質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和高能級服務業平臺建設,培育儲備一批優質項目,支持我市服務業重點項目納入省現代服務業重點項目庫并爭取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對入選市級現代服務業重點項目庫且建設進度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照其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建設進度等指標開展評價,市級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按規定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二、扶持服務業平臺企業發展壯大。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環境,大力培育平臺企業,支持我市服務業平臺企業納入省級平臺企業庫并爭取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對入選市級服務業平臺企業庫的企業,按照其經濟社會以及財力、就業等指標開展評價,市級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按規定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三、培育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實施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能力提升行動,建立完善生產性服務業資源庫,培育形成一批帶動能力突出、引領作用明顯、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的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支持我市服務業企業申報市級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對獲批的省級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鼓勵開展兩業融合試點。推動制造業企業向“產品+服務”解決方案提供商轉型,鼓勵服務業企業通過委托制造、品牌授權等方式向制造環節拓展。支持我市產業鏈龍頭企業、行業骨干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以及平臺型企業開展市級兩業融合試點。對入選國家級、省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五、支持服務業企業創新發展。支持產業鏈龍頭企業創建服務業創新中心,為中小企業提供供應鏈協同合作、產業鏈融通創新、產品技術創新、共享開發環境和科研基礎設施等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支持我市服務業企業申報市級服務業創新中心。對獲批省級服務業創新中心的承擔企業,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六、打造高能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引導資金、土地、項目、人才等要素資源進一步向服務業集聚區匯聚,著力打造一批規模優勢突出、品牌效應明顯、產業特色鮮明、具備較強行業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高能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支持我市服務業集聚區運營主體申報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對獲批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的運營主體,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七、培育生產性服務業專業特色樓宇。實施提升推動存量樓宇改造提質、打造專業特色品牌樓宇等工程,重點打造一批縱向布局、垂直集聚的市級生產性服務業專業特色樓宇。對經認定的超甲級、甲級樓宇,入駐規上(限上)服務業企業整體營業收入(銷售額)較上年度增幅超過10%的,按規定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八、引培現代服務業高端人才。選樹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資源整合力的高端人才,引進一批服務業領域創新型、技能型、應用型人才,培育一批緊缺高技能專業人才。支持服務業人才申報市級現代服務業類別拔尖人才。對獲批的省級服務業專業人才,統籌省級資金給予每人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九、鼓勵培育服務業經營主體。開展規上服務業企業擴容提質行動,爭取省支持培育規上服務業企業資金統籌用于獎勵我市新引進的服務業企業、工業企業剝離成立的服務業企業、“小升規”等新納統企業。對1—10月規上服務業企業新增數量、凈增數量和營業收入等指標評價前5名的區(市),分檔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十、實施服務業正向激勵評價。爭取省服務業正向激勵資金統籌用于我市服務業產業轉型升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規上服務業企業培育等。對年度服務業對本區(市)經濟增長貢獻率及提高幅度等指標評價前3名的區(市),分檔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政策調整,按相關政策執行。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符合上述多項獎補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