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北京市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工智能創新策源地實施方案(2023—2025年)》,搶抓人工智能發展戰略機遇,集聚國際國內創新資源,促進人工智能技術與主導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加快推進北京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建設,推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人工智能高質量發展高水平應用,打造國際領先的AI原生產業創新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一、總體目標
到2026年,人工智能核心技術取得重大突破,算力算法數據有效支撐,場景賦能的廣度和深度全面拓展,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成效顯著,全面構建自主可控軟硬件人工智能產業生態。培育性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通用大模型,打造人工智能標桿應用場景10個,集聚人工智能產業鏈企業100家,實現園區營業收入1000億元,建成人工智能算力10000 PFlops。
二、政策措施
(一)推動算力賦能產業發展
1.加快提升算力水平。整合政企資源,加快推進算力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建設智能算力中心,形成異構融合、算網協同、綠色低碳的算力支撐體系。推進跨區域算力協同,支持建設算力互聯互通平臺,深度參與京、津、冀、蒙、寧等地算力合作,提高算力一體化調度能力。每年發放1億元的算力券,企業可申領算力券用于算力租用,即領即享,算力券可分次使用,每次抵扣費用最高為結算費用的30%(非國產人工智能算力)或40%(國產人工智能算力),每家企業每年累計抵扣費用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責任部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政務服務中心)
2.打造國產算力底座。加強國產芯片部署應用,鼓勵云服務企業基于國產人工智能芯片服務器提供智能算力服務,逐步提高國產軟硬件占比,推動自主可控軟硬件算力生態建設。對于云服務企業采購國產算力芯片企業相關產品,并在經開區算力調度平臺上架對外提供服務的,給予購買合同中的實際采購國產智算芯片服務器部分金額最高10%的補貼,每個項目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部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政務服務中心)
(二)構建高效協同創新體系
3.構建“1+N”高效協同創新體系。支持頭部企業開展多模態通用大模型關鍵技術攻關,圍繞多模態通用模型基礎架構、訓練數據集構建、多模態學習算法、高效并行訓練、對齊調優、具身智能等領域,開展算法創新和核心技術攻關,構建安全可控的技術體系,培育性能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通用大模型。支持企業深耕垂直領域,做精做強N個人工智能專用模型,重點圍繞自動駕駛、AI+新藥研發、人形機器人、智慧金融等領域進行技術攻關,打造行業垂直領域大模型,支撐多任務復雜場景行業應用。對經開區企業自主研發、公開發布的人工智能行業大模型,具有10個以上市場應用案例且實際完成合同額超過2000萬元的,予以一次性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
4.加強核心技術攻關。支持前沿性、顛覆性技術研究,鼓勵企業面向大模型基礎架構、關鍵算法、數據技術、人工智能芯片、智能傳感器、系統軟件等重點方向開展技術攻關,探索組建全棧國產化人工智能創新聯合體。對承擔國家、北京市重大科技攻關任務的,給予最高1:1的資金配套,每個項目年度支持金額最高為2000萬元。對年度研發費用增長超過年度目標值的大中型重點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按照高出部分的20%給予支持,支持金額最高為30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三)高水平建設北京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
5.促進數據要素流通運用。依法、合規、有序向人工智能企業提供公共數據開放服務和授權開發利用。積極引進數據服務企業,加快數據采集、清洗、標注、評價、資產評估等服務發展,鼓勵建立人工智能訓練數據資源庫、標準測試數據集等數據共享平臺。試點數據資源入表,促進數據資源開發利用。對數據的首登記、首掛牌、首交易、首開放、首評估、首入表、首認證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獎勵標準按比例給予配套支持,同一單位所獲配套資金獎勵總額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6.建設北京人工智能數據訓練基地。匯聚公共數據、社會數據等各類高質量數據資源,試點開展針對通用大模型合規訓練的“監管沙盒”,以“物理空間+平臺支撐”方式為數據服務商或大模型企業提供線下數據分類、數據標準化、數據清洗、數據標注、數據優化、數據測試、數據服務、算力服務和模型評測等全流程服務,鼓勵圖書、論文、影像等高質量數據合理使用,促進自然語言、多模態、認知等超大規模智能模型創新研發。(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行政審批局、科技創新局)
(四)推動人工智能應用場景賦能與開放
7.推動人工智能賦能千行百業。以場景應用牽引人工智能技術創新,采取“揭榜掛帥”機制,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界重點圍繞“大模型+”政務服務、醫療、教育、文旅、制造、金融、交通等領域,打造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標桿型示范應用場景。每年發放1億元模型券,對于購買技術自主可控基座大模型的,對私有化部署費用、云化部署費用、API調用費用以及大模型一體機中大模型部分費用,抵扣實際完成合同金額的50%,每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責任部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
8.大力開展“大模型+”行動。推動“大模型+自動駕駛”,加快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范區建設,打造端到端智駕大模型,鼓勵應用大模型豐富自動駕駛場景數據,實現端到端閉環仿真系統的渲染與評測。推動“大模型+機器人”,支持北京人形機器人創新中心面向人形機器人核心器件、通用本體、通用大模型、運動控制系統、工具鏈和開源社區等行業共性問題開展技術攻關。推動“大模型+醫藥研發”,加強數字生物學、計算機藥物發現、實驗室自動化、AI輔助臨床試驗等領域研發,鼓勵大模型在藥物發現、設計、合成和生產全過程應用。推動“大模型+工業制造”,打造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和先進制造技術深度融合的工業大模型,鼓勵大模型在智能柔性裝配、生產工藝優化、預測性維護等場景應用,推動工業制造全流程優化和智能決策。(責任部門:自動駕駛辦公室、汽車和智能制造產業專班、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產業專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
(五)打造人工智能產業集聚區
9.建設AI原生產業園。支持經開區國家信創園建設AI原生產業園,鼓勵人工智能頭部企業和高成長性企業,以及行業龍頭人工智能業務板塊進駐AI原生產業園。建設人工智能領域標桿型孵化器,為有潛力的創新企業提供算力、語料、人才、資本等支撐,廣泛鏈接創新資源,打造推動人工智能發展和產業生態形成的試驗田。對于經開區管委會認定且進駐AI原生產業園的人工智能企業,租用空間用于生產、研發及辦公,按照不高于其所支付年租金的50%給予補貼,補貼單價不超過1.5元/平方米/天,單個企業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對人工智能初創企業提供創新服務包。(包含基礎大模型免費使用3個月)。(責任單位: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
10.推動人工智能產業集聚。緊盯拓鏈補鏈強鏈關鍵環節,加大人工智能芯片、大模型、框架軟件、基礎軟件、行業應用等產業項目招引力度,重點引進創新型企業總部及地區總部,提升產業鏈整體競爭力。加強人工智能企業梯度培育,對首次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
(六)優化產業發展生態
11.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引進人工智能全球頂尖人才,培育集聚科技領軍人才、卓越工程師和青年科技人才。建立與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頂尖高校人才聯合培養機制,提供人工智能關鍵技術實訓教培能力。對人工智能企業及相關機構引進的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領域的國內外優秀人才,按照經開區相關人才政策,提供落戶、子女入學、保障性住房等保障。(責任單位:組織人事部、社會事業局、開發建設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
12.支持人工智能產業投融資。聯合人工智能龍頭企業和投資機構,在經開區設立人工智能領域創投基金、產業基金,支持長期資本、耐心資本面向人工智能芯片、框架和核心算法開展早期硬科技投資。支持人工智能領域企業在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首次上市,按照《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相關條款,分階段給予最高1200萬元資金獎勵。(責任部門:亦莊國投、商務金融局、財政審計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
13.打造人工智能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國家人工智能軟硬件協同創新與適配驗證中心,面向工業、能源、交通、金融等行業搭建人工智能軟硬件行業解決方案測試床,推動國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關鍵行業落地應用。建設人工智能開源開放平臺,鼓勵大模型領域自主可控開源社區發展,支持自主開源深度學習框架研發攻關和代碼托管鏡像平臺建設。根據開源社區注冊用戶活躍度、托管大模型及代碼數量,經評審后給予平臺企業最高50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
14.打造生態合作交流平臺。鼓勵人工智能行業組織在經開區舉辦國際性人工智能學術論壇、產業峰會、行業展會、賽事等活動。作為主要舉辦或承辦單位,在經開區組織開展省部級以上人工智能論壇、峰會、展會等活動的,可按照活動成本的50%給予支持,國際活動最高資助100萬元,國內活動最高資助50萬元。(責任部門:營商合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經開區人工智能產業發展工作組,由管委會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綜合經濟工作的副主任和分管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副主任任副組長,經濟發展局、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科技創新局、行政審批局、智能院等單位為成員單位。工作組將聯動市級專班,研究審議重大專項工作,協調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問題,統籌推進全區人工智能產業發展。
(二)包容審慎監管
強化各責任主體科技倫理規范意識,加強人工智能安全風險、倫理道德等方面的評估。探索創新人工智能“監管沙盒”等包容審慎監管模式,營造鼓勵創新、大膽試錯的制度環境。
(三)加大宣傳力度
加強對人工智能骨干企業、服務平臺、標桿項目宣傳。高標準舉辦產業創新大會、高峰論壇等品牌活動,推動新技術新產品在相關行業應用,持續擴大經開區產業影響力,營造良好發展氛圍。
四、附則
(一)本政策適用于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圍內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統計登記并實際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近3年無重大行政處罰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
(二)未獲得節能審查意見,或未取得年度能源消費報告的數據中心項目,不列入支持范圍。
(三)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7年3月31日結束。施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北京市相關政策調整的,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四)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同時符合經開區其他政策規定、簽署《入區協議》《經濟發展合作協議》等協議的,按照“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本措施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專班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