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推進現代商貿物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石辦字〔2024]29號),積極引進知名大型零售(餐飲)企業、國際酒店入駐我市,加快推進千億級現代商貿物流產業集群發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采取事后獎勵方式,所需資金從現代商貿物流產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二、獎勵認定范圍
第三條申請專項獎勵資金,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首次入駐石家莊設立法人企業,納入限額以上企業(單位)統計范圍,并按時報送相關數據;
(二)新引進大型企業需符合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的《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大型企業標準;
(三)新引進行業知名大型零售(餐飲)企業為德勤公司、財富雜志等機構發布的上一年世界500強企業,或中國商業聯合會、中華全國商業信息中心、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等機構發布的上一年國內100強企業,以及能夠提供國際或國內排名100強相關證明材料的企業;
(四)新引進行業知名大型國際酒店為進入《HOTELS》雜志等機構發布的上年度世界綜合性(住宿、餐飲、娛樂、健身等業態配套設施齊全)榜單的品牌酒店;
(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企業。
三、支持獎勵標準
第四條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
(一)對新引進的知名大型零售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年零售額首次超過1億元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二)對新引進的知名大型餐飲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年零售額首次超過3000萬元(含)的,一次性給予當年度零售額2%的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對新引進的國際知名酒店品牌,在政策執行期內年零售額首次超過5000萬元(含)的,一次性給予當年度零售額2%的獎勵,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四、資金申報與評審
第五條申請專項獎勵資金的企業、單位,按照相關通知要求,向注冊地轄區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獎勵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新引進企業專項獎勵資金申請表;
(二)新引進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及法定代表人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限額以上新增入統企業證明材料;
(四)大型知名企業相關佐證材料;
(五)“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六)其他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第六條相關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根據企業申報材料,提出初審意見報市商務局,市商務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專家對獎勵資金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擬定獎勵支持名單和資金,并將獎勵項目在本部門網站公示。
五、資金使用與管理
第七條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由市商務局提出項目獎勵(補貼)意見,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局按程序撥付獎勵(補貼)資金。
第八條對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違反誠信原則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申報單位獎勵資格,追回獎勵資金,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六、附則
第九條本細則由市商務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