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實施知識產權強市戰略,提升我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和服務水平,更好發揮知識產權激勵創新、保護創新的作用,推動我市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一、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
(一)培育高價值專利組合
圍繞我市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健康、先進裝備制造等產業,擇優選取知識產權基礎好的創新主體,支持開展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經專家評審,每年擇優支持5-8個項目,每個項目給予50萬元獎補。
(二)獎勵中國專利獎獲獎創新主體
對上一年度獲得中國專利獎(或外觀設計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創新主體,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
(三)培育商標、地理標志
對新取得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出口企業,市政府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或新核準的地理標志市政府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二、提高知識產權運用效益和管理能力
(四)助推知識產權金融發展
1.支持知識產權融資。為鼓勵引導知識產權融資,對成功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發起單位,按照實際融資額的2%給予獎勵,每期產品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按照實際融資金額的3%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300萬元;對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按照實際支付的利息給予50%貼息補助,單個申請企業每年獲得貼息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2.用好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充分運用已設立的1000萬元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引導企業以專利權獲得銀行貸款,發揮金融支持知識產權轉化的作用。
3.發揮知識產權運營基金作用。充分運用已設立的2000萬元知識產權運營基金,大力支持我市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健康、先進裝備制造等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運營。
(五)支持實體經濟創新發展
1.助力專利創造和實施。按照《專利導航指南》系列國家標準,圍繞我市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健康、先進裝備制造等產業及龍頭企業,支持開展專利導航,經專家評審,每年擇優支持6-10個項目,每個項目給予10-20萬元獎補;從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中,選取技術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高質量專利,支持企業轉化專利技術,形成規?;a,開展專利實施產業化項目,經專家評審,每年擇優支持20-25個項目,每個項目給予 15 萬元獎補。
2.助推知識產權轉移轉化。重點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核心專利技術在我市轉移轉化,對中小微企業獲取專利技術、高校院所輸出專利、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專利數據服務、專利供需對接活動及專利權質押融資服務、企業開展專利密集型產品備案等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的工作進行獎補,
3.支持地理標志優勢產業發展。組織開展地理標志助力鄉村振興行動,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項目,采取后補助的方式,經專家評審,每年擇優支持6-10個項目,每個項目給予10萬元獎補。對取得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的企業資助1萬元。
4.實施知識產權強企工程。對上一年度積極開展高質量專利培育、運用工作,并在全國知識產權貫標認證學習平臺(https://www.ipmsstudy.cn/)注冊且學習,取得認證機構發放認證證書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每年擇優選取40家,每家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補;對上一年度新增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六)提升知識產權運營能力
對獲批的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市政府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批的省級地理標志示范區,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及知識產權保護服務的專業化平臺,經專家評審,每年擇優支持8個平臺,每個平臺給予30萬元獎補;推動設立商標品牌指導站,強化商標品牌培育幫扶指導,每年支持6-10個指導站,每個指導站給予2萬元獎補;支持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重點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設立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聯盟設立、運行等工作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建設指南》要求并完成備案的,經專家評審,每年擇優選取1-2個:每個給予10萬元獎補。
三、提升知識產權服務能力
(七)培育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對上一年度新入選的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培育機構、全國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服務示范培育機構或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給予10萬元獎勵。
(八)建設知識產權培訓基地
對承擔全市知識產權培訓、人才培養任務或承擔知識產權創新研究的知識產權培訓教育基地,每年擇優選取1-2個,每個給予10萬元獎補。
(九)培育知識產權創客空間
對有固定辦公場所及配套設施,組織空間內企業圍繞相關產業鏈核心技術和關鍵環節,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業務培訓或創業輔導的知識產權創客空間,每年擇優選取2-5個,每個給予20萬元獎補。
四、增強知識產權保護能力
(十)支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
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免費為弱勢群體或小微企業提供法律或技術上援助服務的法律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年擇優選取5個項目,每個給予20-30萬元獎補。
(十一)支持知識產權(海外)風險預警
引導企業(行業)開展知識產權預警相關工作,針對與企業(行業)自身產品或技術相關的技術方案,開展專題檢索、侵權分析,幫助企業(行業)制定有效的應對策略,構建專利預警防控體系,每年擇優選取15個企業,每個給予20萬元獎補。
(十二)支持知識產權規范化市場保護
對上一年度培育并創建或者續延的國家級知識產權規范化市場,每年擇優選取4個,每個給予20萬元獎補;市級知識產權規范化市場每年選取2個,每個給予10萬元獎補。
(十三)支持專利糾紛非訴解決機構建設托管
對為縣(市、區)專利糾紛非訴解決機構建設提供托管服務的機構,每年選取5個托管機構,每個給予15萬元獎補。
五、加強績效監督檢查
市財政局根據預算管理有關規定,指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加快推進實施,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資金規范使用;按照有關規定,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自評,加強績效結果應用,將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政策調整和改進管理的依據。專項資金實施期內,獲得資助單位應積極配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及其他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和審計等工作。對專項資金申報和使用中存在的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等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以上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同一企業同一事項不享受重復獎補。此前我市有關規定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具體實施細則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