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現將《關于加速推進西青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西青區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加速推進西青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
為加速推進西青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以下簡稱產業園),進一步吸引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產業園,著力打造立足西青、輻射全市、服務全國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聚集、培育、創新和示范基地,按照《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3號)文件精神,根據市、區相關文件要求,結合西青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產業園區高標準建設
1. 加大園區建設扶持力度。對經認定為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給予建園主體一次性100萬元的經費資助;對經認定為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給予建園主體一次性200萬元的經費資助;對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認定為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給予差額資助。
2. 加大管理運營扶持力度。在產業園開園正常運營后,每年給予運營單位一次性50萬元的運營補貼,最多不超過3年。對經認定為市級、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分別給予運營單位一次性100萬元、200萬元的運營補貼。補貼資金主要用于產業園日常運營和管理服務等事項。
3. 支持運營單位拓展市場。鼓勵產業園運營單位積極進行招商引資,若入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營業收入總額達到5億元,給予產業園運營單位一次性10萬元的補貼,并按照“入駐機構營業收入總額每增加5億元,額外給予運營單位一次性10萬元”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
二、推動優質企業高水平集聚
4. 加快引進龍頭骨干企業。鼓勵各類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產業園,對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注冊入駐產業園的,給予最高200萬元開辦運營扶持資金,并根據其對我區的經濟貢獻,給予最高2000萬元的經費資助。對參加市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注冊入駐產業園的,在獲得市級獎勵后,給予最高10萬元落地獎金。
5. 降低入駐機構房租成本。對入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根據入園后機構實際繳納的租金給予房租補貼,分別以第一年9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個機構每年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 80萬元,補貼期限最多不超過3年。
6. 加大行業領軍人才獎勵力度。入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其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可享受人才獎勵,根據入駐機構主要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每家機構不超過3人)對我區的經濟貢獻,給予100%的獎勵。
7. 加大重點機構扶持力度。對規模實力雄厚、誠信守法經營、服務產品成熟、經濟發展帶動性強,能為我區創新驅動發展提供強力支撐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另行給予重點扶持。
三、鼓勵入駐機構全周期發展
8. 搭建合作交流對接平臺。實施供需雙方對接工程,支持產業園運營單位定期組織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重點企業供需雙方參加的對接交流會,集中推介入駐機構人力資源服務產品,為企業和入駐機構提供合作交流平臺。
9. 推出“人力資源服務券”。幫助入駐機構與我區重點企業進行對接撮合,鼓勵我區重點企業積極購買入駐產業園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服務產品,定期向企業發放“人力資源服務券”,用于購買入駐產業園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人才引進、求職招聘、人力資源外包等服務產品。
10. 實施品牌建設“培優”工程。根據入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我區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從服務企業、促進就業、吸納人才等方面評定分值,評選出年度品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一次性給予每家機構最高20萬元獎勵。入駐機構參加市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在獲得市級獎勵后,給予1:1匹配獎勵。
11.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若入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給予其10萬元獎勵,并按照其營業收入每增加1億元額外給予1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12. 鼓勵優質企業沖擊上市。對入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及其他境內外主要交易場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在獲得市財政補助后,按照所獲獎勵資金給予其1:1配套支持。
四、強化公共服務全方位保障
13. 支持開展各類宣傳推廣活動。為提高區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運營機構的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每年設立不低于 100萬元的宣傳推廣扶持獎勵資金,鼓勵支持運營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舉辦各類區級以上(含區級)政府鼓勵的求職招聘、行業峰會、特色論壇、媒體推廣等活動,根據活動規模、影響、效果、作用等情況,按不高于機構實際支出總費用的50%給予活動補貼,單項活動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定期組織產業園運營單位、入駐機構等前往先進地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進行考察調研。
14. 優化公共配套服務支持。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對入駐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使用園區會議室、培訓室、招聘大廳等公共配套設施,按其實際產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家機構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5. 提供免費幫辦代辦服務。支持產業園運營單位協助入駐機構辦理企業注冊、稅務登記、金融社保等相關業務,協助符合條件的入駐機構做好社保補貼、創業補貼、崗位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申報工作。對引進的全國知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高管、技術骨干等人才,優先協調解決其在人才落戶、配偶就業等方面的需求。
五、附則
16. 本政策措施適用于在西青區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內登記注冊并實際入駐的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
17. 符合本政策支持的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可同時享受國家、天津市其他優惠政策。與上級相關政策要求我區匹配的資助不重復安排,與我區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且除房租類、活動類等補貼外,政策年度兌現規模須與被支持機構對我區的年度綜合貢獻相匹配。所需經費從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對入園機構企業有特殊需求的,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予以扶持。
18. 本政策所指營業收入和對我區的經濟貢獻,對區內已有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遷入產業園的,按其當年度比上一年度新增部分計算,對從區外新引進或在產業園新注冊成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其當年度數額計算。
19.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區人社局負責解釋,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如遇國家、市和區相關政策調整,本政策可做相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