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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0
10:40
果果小編
評論
1、證書由評估機構頒發,同時帶有電子聯合會能力評估統一標識,證書信息可在評估工作管理平臺查詢。證書自頒發之日起有效期4年。
2、在證書有效期內,不能按時提交年度自查報告和接受監督評估的獲證企業,視為自動放棄其證書。
3、獲證企業證書期滿未提出申請的,或再評估不符合要求的,其證書到期自動失效。
4、證書限于獲證企業使用,禁止轉借、轉讓和掛靠。
5、獲證企業發生以下情況時,電子聯合會將撤銷其證書:
(一)被注銷或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拒絕配合電子聯合會對有關事項的詢問和調查,或提供虛假材料及信息;
(三)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業務活動不符合法定要求并造成嚴重影響;
(四)其他需要撤銷證書的情況。
6、證書撤銷前,評估工作部應告知頒發該證書的評估機構,由評估機構通知企業,如企業有異議,可通過評估機構向評估工作部提出復議,評估工作部應及時將復議結果通過評估機構告知企業。
7、證書撤銷后,評估工作部應及時在評估工作管理平臺上予以公布。
8、證書有效期內,如證書記載事項發生名稱、地址等一般變更,應在變更發生后30日內,向評估機構提交證書變更申請及材料;如企業發生分立、合并或重組等重大變更,應在變更發生后90日內,向評估機構提交重大變更申請及材料,評估機構需進行重大變更事項現場評估。核實無誤后,評估機構換發證書,并報評估工作部在評估工作管理平臺上更新相關信息。
9、證書有效期內,獲證企業遺失證書,應按要求發布遺失聲明,向評估機構提交證書遺失補發申請,評估機構核實無誤后,補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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