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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09
10:06
果果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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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程序
(一)評估機構按照《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符合性評估規范》受理申請并組織實施文件評審和現場評估。
(二)評估機構組建評估組,應按下列要求選擇獨立評估人員:
1.評估組應包含1名獨立評估人員的事項包括:
(1)通用要求的初次申請和再評估;
(2)三級的初次申請和再評估;
(3)二級和一級的初次申請、監督評估和再評估。
2.評估組可包含1名獨立評估人員的事項包括:
(1)通用要求的監督評估;
(2)三級的監督評估。
3.評估組無獨立評估人員的事項包括:
四級的初次申請(初次申請三級未通過的除外)、監督評估和再評估。
(三)評估組的評估工作量應滿足以下要求:
1.通用要求(含初次申請和再評估)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6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9人日;監督評估的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2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3人日;
2.四級(含初次申請和再評估)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3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4人日;監督評估的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1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1.5人日;
3.三級(含四級升三級,初次申請和再評估)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6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9人日;監督評估的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2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3人日;
4.二級(含初次申請和再評估)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9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12人日;監督評估的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3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4人日;
5.一級(含初次申請和再評估)的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12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15人日;監督評估的現場評估工作量不少于4人日,總工作量不少于5人日。
(四)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后,應向ITSS分會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和評估材料:
1.《申請表》及附件材料;
2.《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文件評審報告》;
3.《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符合性評估計劃》;
4.《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符合性評估檢查表》;
5.《首次會議簽到表》和《末次會議簽到表》;
6.《不符合項報告》及驗證關閉記錄;
7.《信息技術服務標準(ITSS)符合性評估報告》;
8. ITSS分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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