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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8/07
10:02
果果小編
評論
1.建議表應由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中國科學院、軍工集團公司(含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總部保密工作機構、總承包單位保密工作機構或者工信部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其他部門或單位填寫無效;
2.總承包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填寫建議表的,應當補充提供能夠體現總承包方地位的合同(經脫密處理)等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本建議表無效;
3.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申請受理點出具的不同于本建議表格式的密級建議,與本建議表具有同等效力;
4.本建議表不得涉及國家秘密,項目或產品名稱代號等信息涉密的,應當作脫密處理;
5.科研生產(辦公)場所地址按照實際場地填寫,有多處科研生產(辦公)場所的,應逐一填寫;
6.已(擬)承擔多個項目任務的,只需要填寫密級最高的項目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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