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質(申請)單位董事會、監事會、高管人員身份情況說明;
2.資質(申請)單位股東情況說明(包括法人股東單位性質或自然人股東國籍、持股比例等。其中,涉及企業法人股東應提供法人股東相應股東股權結構圖,一直追溯至自然人或國有資本;追溯中如遇上市公司,需列明其持有5%以上全部股東名單,且不披露信息持股股東持股總額不超過5%;
3.間接投資的外方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申請單位最終出資比例說明;
4.外方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申請單位母公司最終出資比例說明;
5.申請單位的實際控制人及所有股東的實際控制人為中方的聲明。